今年 5 月,美國緝毒管理局 (DEA) 提議正式將大麻重新歸類為危害性較低的毒品。此舉將實際上使大麻在有處方的情況下合法化,從而結束了時任總統理查德·尼克松在 1970 年代初期發起的禁毒戰爭的關鍵條款。那場“戰爭”使數百萬人,特別是黑人和西班牙裔少數族裔,遭受了創傷、汙名化和監禁。它還極大地阻礙了科學。
它應該以在全國範圍內徹底消除研究障礙而告終,而 DEA 的行動是朝著這個方向邁出的有益一步。
具體而言,拜登政府的這一步會將大麻在《管制物質法》 (CSA) 中的類別從 Schedule I 重新劃分為 Schedule III 藥物,使其脫離海洛因、LSD 和佩奧特,進入處方藥組。如果成功,該舉措將進一步使大麻使用非刑罪化,並在一定程度上調和聯邦法律和州法律。在處方藥級別使大麻在全國範圍內合法化,可能會使研究人員更容易研究其影響和治療用途。然而,在重新劃定類別後,大麻研究的一些重大障礙仍然存在。
關於支援科學新聞業
如果您喜歡這篇文章,請考慮透過以下方式支援我們屢獲殊榮的新聞業 訂閱。透過購買訂閱,您正在幫助確保有關塑造我們當今世界的發現和想法的具有影響力的故事的未來。
具有諷刺意味的是,大多數美國人已經享有一定程度的大麻寬鬆政策,這超出了 Schedule III 的範圍。目前,38 個州支援其醫療用途,24 個州加上華盛頓特區允許娛樂性大麻消費。
雖然這種不一致可能看起來無關緊要,但它有一個陰暗面。隨著大麻在全國範圍內不受控制地擴張,這種藥物將不可避免地落入弱勢群體手中。首當其衝的是未出生的嬰兒、兒童和青少年,大麻會干擾他們的大腦發育,以及患有精神健康障礙的人,例如焦慮、臨床抑鬱症和精神分裂症;使用該藥物會使這些疾病的症狀惡化。
雖然需要進行更多研究來證實這些脆弱性,但風險是真實存在的。雖然重新劃定大麻類別是朝著正確方向邁出的一步,但它可能不足以讓科學家獲得不受限制的研究訪問許可權。為此,應將大麻從藥物列表中移除,或將其置於不同的框架中。這將使大麻完全可用於研究——這種地位與許多州的娛樂性大麻相當。立法者不僅需要支援對大麻的熱情,更重要的是,還需要支援其選民的健康和福祉。
成功很大程度上取決於美國食品和藥物管理局 (FDA) 如何有效地處理重新劃定類別,並確保有足夠的高質量大麻來滿足不斷增長的研究需求。該機構必須建立可靠的產品一致性標準,特別是針對大麻中的精神活性成分四氫大麻酚 (THC) 以及有毒汙染物,以確保消費者安全和公共健康。意外過量服用與焦慮和驚恐發作有關,隨後會出現更嚴重的精神、消化、心臟和呼吸系統健康問題。科學家需要可靠的標準來支援可重複的研究,這也可以確定醫療用途的劑量。
大麻植物具有複雜的化學成分,已鑑定出 540 多種化合物。其中 100 多種是大麻素,在結構上與 THC 以及其非精神活性親屬大麻二酚 (CBD) 相關,CBD 已被證明在治療各種健康狀況方面有效,但主要用於腦癲癇發作疾病,例如癲癇。此外,大麻還含有至少 150 種所謂的芳香香氣萜烯,這些萜烯與抗炎和抗菌/抗真菌到抗癌和神經保護作用等健康益處有關。大多數萜烯在大麻中含量很少,對其進行研究因其含量波動而變得複雜。有些萜烯還表現出所謂的協同效應,與 THC 和 CBD 協同作用,這使得標準化研究條件更加困難。由於這些原因,唯一獲得 FDA 批准的精神活性大麻素是純合成 THC 模擬物(模仿 THC 並像 THC 一樣工作的分子),稱為屈大麻酚和萘比隆,其他分子正在研發中。
如果重新劃分類別的計劃成功,我們可以預期對大麻的創業和研究投資將得到大幅振興。研究人員將受益於簡化的許可流程、較低的大麻儲存安全要求以及減少的行政文書工作。私人投資者、大學和研究中心以及公共研究資助者更有可能在進一步消除汙名化後投資於大麻研究。最終,研究人員可能會受益於取消對研究級藥物生產的嚴格控制配額,該配額僅允許 DEA 註冊機構為研究目的種植標準化大麻。
將高質量的研究級大麻生產與不斷增長的需求相匹配至關重要。這種學術擴張可能涉及國家支援和私營部門合作的創造性交叉,這些公司已準備好滿足研究級合規標準。
全國各地的州醫療委員會對各種疾病的醫用大麻的使用批准或拒絕不一致。聯邦政府強制要求擴大不受限制的大麻研究將解決這些不一致之處。除了流行的州批准的大麻用途,用於癌症、疼痛障礙、阿爾茨海默病和消耗綜合徵等疾病外,還存在很大的差異,需要循證更新。
雖然美國衛生與公眾服務部 (HHS) 支援基於混合證據重新劃定大麻類別,但其治療價值的廣度仍未得到充分研究。由於成本高昂、監管障礙、供應有限、審批流程複雜、資金挑戰以及過去五年來的汙名化,因此缺乏大型多中心臨床研究,而這正是檢查大麻治療用途的醫學研究的黃金標準。另一個減緩探索治療用途的因素是:很大一部分臨床試驗仍然側重於與大麻相關的身體和精神障礙,而不是它可以治癒疾病的方式。
不幸的是,關於大麻的辯論已變得政治化,而且對大麻不太友好的州立法者可能會施加比聯邦政府更嚴格的控制,從而可能削弱任何重新劃分類別的好處。大麻研究的重大障礙仍然存在,其最終影響將取決於這些障礙解決的速度。完全的研究訪問許可權將是理想的,應被視為下一步。
這是一篇觀點和分析文章,作者或作者表達的觀點不一定代表《大眾科學》的觀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