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後生育:這有可能,但合乎倫理嗎?

專家呼籲就關於死後精子採集的法律達成共識

使用死者的精子來生育孩子是否合乎倫理?專家呼籲就圍繞這個問題的政策達成共識,這些政策目前在全國各地差異很大。

在一個人去世後獲取他的精子並用它來使卵子受精,這在幾十年前就已成為可能。德克薩斯州貝勒醫學院的泌尿科醫生拉里·利普舒爾茨博士說,如今,對死後精子採集(PMSR)的需求正在增長,但美國沒有關於從已故男性身上採集精子的指導方針。

利普舒爾茨在6月5日發表在《生育與絕育》雜誌上的一篇社論中指出,在缺乏政府法規的情況下,醫療機構應該制定自己的規則,以便他們能夠處理對時間敏感且在倫理上存在疑問的程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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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 PMSR 的請求可能來自在意外事故中突然去世且來不及留下孩子的年輕男子的妻子或父母,請求也可能來自希望儲存精子以供死後使用的在世絕症男性。

但試圖為這些情況起草協議的機構面臨許多倫理問題。例如,死者是否同意在他去世後使用他的精子進行生育?任何人都可以要求獲得他的精子嗎?讓一個沒有父親的孩子來到世上是否符合孩子的最佳利益

似乎每個人都同意的是,該男子的意願應該明確。“核心原則是在未經允許的情況下不讓任何人繁殖,”紐約大學朗格尼醫學中心醫學倫理部門負責人亞瑟·卡普蘭說。(他沒有參與《生育與絕育》雜誌上發表的社論)。

一些機構嚴格遵守這一原則,並要求在採集精子細胞之前,獲得死者書面的、知情同意。然而,許多請求發生在男性意外死亡,從未想過給予明確同意的情況下。

在沒有書面同意的情況下,如果存在證據表明精子採集可能是死者的意願,一些機構可能仍然會尊重該請求。例如,如果一對夫婦一直試圖懷孕,或者與朋友和家人談論過此事,則可能暗示同意,利普舒爾茨告訴《生命科學》。

利普舒爾茨和他的同事最近發表了一項研究,表明儘管普遍認為,但大多數男性都會同意死後生育。該研究發現,訪問精子庫的男性中有 85% 同意死後精子使用。調查結果顯示,有戀愛關係的男性和已經是父親的男性更可能同意死後使用。

在 PMSR 請求中必須考慮的另一個問題是請求方的動機。專家表示,悲傷的家庭成員可能無法在這種情況下做出理性的決定。這導致專家建議在受孕前強制等待幾個月到一年的時間,然後再使用採集到的精子,利普舒爾茨說。

卡普蘭指出,拒絕 PMSR 請求也會帶來倫理問題。例如,“這將限制家庭延續血脈的願望,以及外人不應決定誰可以生育的擔憂,”他說。

PMSR 目前在法國、德國、瑞典和其他國家/地區是非法的,即使獲得死者的書面同意也是如此。在英國,如果有書面同意,就可以進行,而在以色列,可以採集精子,但隨後法官必須決定是否可以使用。

在美國,一些精子採集請求已根據管轄器官捐贈的規則獲得批准。《2006 年統一解剖捐贈法案》允許近親同意採集器官和組織,除非有證據表明死者不會同意。2006 年,一位法官裁定,解剖捐贈,包括精子捐贈,可以在捐贈者父母同意的情況下進行採集,只要捐贈者沒有明確拒絕捐贈。

在對九家制定了 PMSR 指南的美國機構進行的一項新分析中,斯坦福大學的研究人員確定了一個工作協議的要素,其他機構可以使用這些要素來制定自己的指南。這些要素旨在標準化諸如什麼構成同意證據以及誰有資格提出請求等問題。該文章將在即將出版的《生育與絕育》雜誌上發表。

在斯坦福大學的研究中,研究人員聯絡的機構中有 60% 表示他們沒有 PMSR 協議。利普舒爾茨說,這表明,在全國範圍內,可能被要求從已故男性身上採集精子的機構可能容易承擔責任。
研究人員表示,無論任何協議的細節如何,最終目標是建立尊重死者意願並符合家庭和未來孩子最佳利益的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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