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使用者線上內容在法律上歸您所有嗎?

線上隱私和服務協議應該聽起來就像它們的意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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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stagram 是一款手機應用程式,可讓您拍攝照片、應用藝術濾鏡然後分享它們,它非常受歡迎。如此受歡迎,以至於 Facebook 在 2012 年以 10 億美元的價格收購了它。

然後,在去年年底,Instagram 做了一件非常愚蠢的事情:它更改了其使用條款,即使用該服務的規則檔案。新條款包括以下亮點:“您同意企業或其他實體可以付費讓我們展示您的使用者名稱、肖像、照片……而無需向您支付任何報酬。”

反彈迅速而惡毒。博主們堆滿了鄙視。人們成群結隊地退出 Instagram。律師提起了集體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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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nstagram 的執行長羞愧地道歉,恢復了舊協議,並解釋說:“Instagram 無意出售您的照片,我們從未這樣做過。”他還表示,“法律檔案很容易被誤解。”

是的,顯然是這樣。Instagram 絕不是第一家釋出令人震驚的貪婪、不顧及使用者感受的服務條款、引發公眾反抗,然後又退縮並道歉的 Web 公司。

2009 年,Facebook 的新協議宣告,使用者授予該公司永久許可,“使用、複製、釋出……修改、編輯、框架、翻譯、摘錄、改編、創作衍生作品和分發……您釋出的任何使用者內容。”

在公眾的強烈反對之後,該公司恢復了其舊條款(儘管它再次提供了新條款)。一位發言人說:“我們從無意混淆人們。”“Facebook 沒有,也從未聲稱擁有人們內容的所有權。”等等,什麼?

谷歌也經歷了這一週期。當它推出線上 Google Drive 儲存時,使用條款文件(以及谷歌的一般政策仍然如此)表示,如果您將檔案放入 Google Drive,您將授予谷歌“在全球範圍內使用、託管、儲存、複製、修改……和分發此類內容的許可。”

在遭到使用者憤怒之後,谷歌指出了其服務協議中的其他語言,該語言表示“屬於您的東西仍然屬於您。”

這裡發生了什麼?誰擁有您的材料?

“這種語言在任何具有使用者生成內容的網站中都很典型,”洛杉磯智慧財產權律師 Alan Friel 說,他整天都在撰寫這些協議。

這種“使用、修改、分發許可”的說法被稱為便利權利。您正在授予公司在其網站上處理和顯示您的內容的許可權。“修改”意味著,例如,“為 Facebook 的模板重新格式化”;“執行”意味著“允許播放您釋出的音樂或影片”;“分發”意味著“複製到多個 Facebook 伺服器”等等。

那麼“衍生作品”語言呢?這是為了保護媒體公司免受訴訟。“他們擔心,如果他們讓使用者開始釋出內容或提交想法,那麼當他們創作出可能相似的電視節目時,他們會被起訴,”Friel 說。

在每個服務條款鬧劇中,公眾似乎都認為 Web 公司正在聲稱擁有內容所有權。相反,這些協議授予公司非獨佔許可來使用您的內容,通常以無辜的,或至少可以理解的方式。但是,公司可以從字面上理解這些權利嗎?它可以“修改”您的帖子到無法識別的地步嗎?它可以許可您的 Instagram 照片用於 NRA 之類的廣告嗎?

從技術上講,是的。但這不太可能。消費者會反抗——併成群結隊地逃離該服務。並且,如果內容(例如)已經受版權保護,則透過將使用者的內容分發給外部方,Facebook 或 Instagram 等公司將不再受到法律保護。

與此同時,完全有可能編寫不那麼具有煽動性的協議。將谷歌的語言與微軟的條款進行比較,微軟提供非常相似的 SkyDrive 服務:“您的內容仍然是您的內容,您對此負責。我們不控制、驗證、支付或認可您和其他人在服務上提供的內容。” 砰。完成了。

當然,這些公司意識到普通人不是律師。為什麼他們不能說出他們的意思?話又說回來,我們應該小心我們希望得到什麼。如果這些公司真的說出他們的意思,他們會說,“我們在這裡是為了利用您的創造力。如果您不喜歡,請離開。”

大眾科學線上
為什麼您在 Facebook 上的內容仍然是您的:ScientificAmerican.com/mar2013/pogu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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