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候導報 | 今年晚些時候,當全球領導人會面商討氣候行動時,減少地球變暖排放的緊迫性將比以往任何時候都更加突出。
世界現在需要在 2035 年前將排放量減少 60%——與 2019 年的水平相比——以避免日益嚴重的酷熱、洪水、乾旱和極端天氣,這些天氣將使世界部分地區變得不適宜居住。 這是聯合國政府間氣候變化專門委員會(IPCC)最新評估報告的一個關鍵結論,該委員會由世界頂尖的氣候科學家組成。
這一目標超過了各國一直以來努力實現的到 2030 年減排 43% 的目標,也是在年度聯合國氣候談判(稱為 COP)中談判的目標。 它還強調,在各國已經未能實現其承諾的減排目標之際,亟需採取激進的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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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清楚的是,各國確實需要加快行動方向。 2030 年是這樣,但 2035 年就更加緊迫了。” 世界資源研究所國際氣候倡議主任大衛·瓦斯科夫說。
當各國代表於 11 月下旬在阿拉伯聯合大公國參加 COP 28 會議時,採取更大力度行動的需求可能會讓他們感到壓力。 氣候談判是各國評估其在實現 2030 年氣候目標方面取得的進展(或缺乏進展)的場所,這一過程被稱為全球盤點。
各國如何回應評估將決定他們是否能夠將全球氣溫上升幅度控制在《巴黎協定》的 1.5 攝氏度目標之內,並在 2050 年前實現淨零排放。 瓦斯科夫說,設定 2030 年和 2035 年的明確期限至關重要。
到目前為止,跡象並不樂觀。
儘管科學證據越來越令人信服,但包括美國在內的極少數國家制定了能夠幫助他們到 2030 年實現 43% 減排目標的措施——更不用說僅僅五年後實現 60% 的減排目標了(氣候導報,3 月 21 日)。
聯合國去年的一份報告發現,根據各國目前的政策,全球氣溫將上升 2.8 攝氏度。
為了促使採取更多行動,聯合國秘書長安東尼奧·古特雷斯本週早些時候要求富裕國家在 2040 年前實現淨零排放,比大多數發達國家設定的目標提前 10 年(綠色導報,3 月 20 日)。
但這一呼籲不具有強制性。 它也沒有引起太多回應,除了丹麥氣候部長丹·約根森最近評論說,歐盟可能會超過其到 2030 年減排 55% 的承諾。
約根森在新聞釋出會上發表講話,當時他正在主持與數十名氣候官員的會議,以規劃 COP 28 的議程。 觀察人士表示,IPCC 報告發布的時間可能促使這些官員思考各國需要採取哪些氣候行動。
E3G 高階研究員奧爾登·邁耶說:“問題在於政治體系是否會以我們期望的方式作出回應,讓人們捲起袖子,思考我們如何共同努力應對這一共同威脅。”
一個主要的挑戰:許多國家——包括今年氣候談判的東道國——在氣候監測機構的評估中仍然不及格。
氣候行動追蹤組織(Climate Action Tracker)是一個獨立的氣候政策分析機構,它預計由於阿聯酋計劃增加天然氣使用量,其排放量到 2030 年將增加。 該國目前的氣候目標將導致排放量趨於平穩但不會下降,而實際上需要將排放量削減近一半。
氣候行動追蹤組織負責監測中東地區的米婭·莫伊西奧在一封電子郵件中說:“理想情況下,阿聯酋作為 COP28 的東道國,應該在這方面發揮領導作用,並提出一個支援這一目標的目標——並進一步將減排措施擴充套件到 2035 年及以後。”
莫伊西奧補充說,阿聯酋嚴重依賴其石油和天然氣部門。 但該國已為實現經濟多元化做出了巨大努力,並有可能為其他石油和天然氣生產國指明方向。
她說:“在 COP28 上解決這些問題並就全球逐步淘汰化石燃料達成一致將是向前邁出的重要一步。”
“我們在 2030 年還不能鬆懈”
IPCC 最新的氣候評估報告不僅關注大幅減少排放的必要性。 它還指出了富裕國家和貧窮國家之間需要更加公平、投資於復原力的重要性,以及阻止地球過熱所需的許多工具的可用性。
但該報告的主要結論強調,排放量下降的速度還不夠快。 2035 年的減排目標突出了這一資訊——這是報告作者的有意之舉。
去年另一份 IPCC 報告也提出了世界需要在 2035 年前將排放量減少 60% 的結論。 但根據《地球談判公報》對會議的總結,經過一番爭論,這一結論才被納入本週的氣候評估報告中。《地球談判公報》報道稱,中國最初希望刪除 2035 年的預測,但同意以表格的形式將其納入報告。
烏得勒支大學教授兼 IPCC 評估報告作者德特勒夫·範·弗倫在一封電子郵件中寫道:“鑑於我們對相關資訊的評估,以及聽取了國家代表的意見,我們認為在報告中明確新增這些數字將是有用的。 希望這些數字能夠指導各國政府進一步決策。”
2025 年,各國將需要設定新的氣候目標,即國家自主貢獻。 但在 2029 年之前不會再有 IPCC 報告,因此本週的評估是科學家們最後一次展示各國需要以多快的速度大幅減少氣候汙染的機會。
憂思科學家聯盟的氣候與能源主管蕾切爾·克萊圖斯說:“這裡要記住的重要一點是,我們已經偏離軌道有多遠了。 排放量仍在上升。”
她補充說:“我們在 2030 年還不能鬆懈。 這將是未來幾十年的任務。”
專家表示,這並不意味著未來七年仍然不重要。 恰恰是在這幾年,最緊迫和最根本的轉變是必要的,以防止世界超出《巴黎協定》1.5 攝氏度的目標。
但 2035 年讓人們關注各國是否在考慮超越這十年,思考實現本世紀中葉淨零排放所需的深刻變革。
榮鼎集團合夥人凱特·拉森說:“我們一直都知道,實現淨零排放的道路會隨著時間的推移變得越來越陡峭,這反映了我們迄今為止在減少排放方面做得還不夠好。”
她補充說:“我們也知道,為了實現淨零排放,我們一直以來的重點是在這十年中取得重大進展。”
這意味著從最容易減排的領域開始,例如電力部門。 但這也意味著為 2030 年後需要的減排奠定基礎。 這些努力包括投資於難以脫碳的行業(如重工業和航空業)的低碳燃料和技術。 這也意味著投資於有助於減少農業排放的研究。
拉森說:“除非我們在未來幾年開始大幅減少排放……否則世界為實現淨零排放需要付出的努力將隨著時間的推移而不斷增加。”
她說,挑戰將是如何讓各國在已經難以實現現有目標的情況下,挺身而出,承擔起更具雄心的目標。
即使是暫時超過 1.5 攝氏度的閾值,也會對世界上許多最脆弱的人群造成嚴重後果。 但該報告強調,即使《巴黎協定》的目標被突破,也需要繼續推動大幅減排。
伍德威爾氣候研究中心主席馬克斯·霍姆斯說:“到 2030 年、2035 年、2050 年實現這些承諾將極具挑戰性。 不履行這些承諾將給人類帶來更大的挑戰。”
這意味著在競爭與合作之間找到平衡,以便在分歧日益加劇的時代幫助世界實現其氣候目標。
開放社會基金會氣候正義主任、前氣候談判代表亞米德·達格內特說:“我們需要做好充分準備,努力工作,真正進行徹底的思考,但在彼此交往時仍然保持尊重和謙遜。”
她說:“我認為在 COP 之前、COP 期間以及之後,都需要發出許多訊號,當然,還要在之後維持這些訊號。 非常重要的是,我們不要將這次 COP 視為終點。”
記者切爾西·哈維亦有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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