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春季的開始,陽光下的樂趣——甚至是人造陽光——都在召喚著青少年。許多人,尤其是女孩,湧向日光浴沙龍,為海灘曬出古銅色肌膚,併為無肩帶舞會禮服獲得“健康光澤”。但是,無論原因或季節如何,都不應允許未成年人躺在日光浴床上。這些裝置是皮膚癌工廠,而18歲以下的人風險最高。
根據2013年青少年風險行為調查,五分之一的9至12年級女孩在過去一年中曾接受過日光浴裝置的紫外線(UV)照射,十分之一的女孩報告說在此期間至少去過日光浴床10次。(只有5%的青少年男孩使用過日光浴床。)美國有14,000家日光浴沙龍,這使得日光浴變得很容易。對古銅色皮膚的追求導致頻繁光顧,但這種行為也容易上癮。在燈泡下沐浴會釋放阿片類內啡肽,從而增加放鬆感並增強積極情緒,使顧客再次尋求照射。
但是,他們的皮膚細胞並不高興。紫外線會損害細胞DNA,從而增加這些細胞變成惡性的機會。室內日光浴裝置發出的輻射通常比太陽的自然光線更強烈。在典型的室內日光浴過程中,一個人面臨的紫外線輻射至少與南歐中午的陽光一樣強烈。對這種強度的擔憂導致世界衛生組織在2009年將日光浴裝置重新歸類為高級別致癌物——這是他們最危險的等級,其中還包括香菸和鈽。每年與日光浴床相關的皮膚癌病例數是與吸菸相關的肺癌病例數的兩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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危險的證據不斷增加。去年,一項對88項研究進行的系統回顧和薈萃分析得出結論,日光浴床每年在美國、澳大利亞和歐洲導致超過10,000例新的黑色素瘤病例(最致命的皮膚癌形式),以及多達450,000例其他皮膚癌病例。
日光浴習慣對任何人都是危險的,但對於年輕使用者而言尤其危險,因為紫外線損害開始得越早,累積和惡化的時間就越多。在35歲之前開始日光浴的人患黑色素瘤的風險比之後開始日光浴的人至少高60%。黑色素瘤是20多歲女性中第二常見的癌症,並且在這些年輕女性中的發病率持續上升,即使大多數其他癌症的發病率已趨於穩定。
由於危害如此明顯,巴西在2011年禁止了所有公民(無論年齡)進行人造日光浴。澳大利亞的大多數州和領地也從今年1月開始採取了同樣的做法。包括英國、法國、德國和西班牙在內的11個歐洲國家/地區也不允許未成年人踏入日光浴沙龍。
但是,在美國,安全措施一直很零散。去年,美國食品藥品管理局下令所有日光浴裝置都必須帶有“黑框”標籤,警告稱室內日光浴已知會致癌,未成年人應避免使用。各州要求家長同意、時間限制和強制性眼睛保護。但是,研究表明,這些小規模的努力是無效的。目前,有10個州對未成年人實施了絕對禁令。
美國需要一項全國性禁令,以便立即保護所有未成年人。室內日光浴協會等反對者辯稱,此類法律剝奪了父母的權利,並代表了政府幹預不斷擴大的滑坡。但是,我們社會最年輕成員的健康至關重要。世界衛生組織、美國衛生與公眾服務部以及主要的醫學協會都支援對未成年人實施禁令。我們不允許任何18歲以下的人購買香菸。現在是時候阻止他們在燈泡下煎烤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