藥物流產的未來懸而未決,藥物流產佔美國墮胎案例的一半以上,此前一名聯邦法官下令食品和藥物管理局撤銷其對藥物米非司酮(也稱為 RU-486)的批准,該藥物用於藥物流產。如果裁決得到維持,使用另一種藥物方案仍然可以進行此類墮胎。但即使在去年六月最高法院推翻聯邦墮胎權後,在墮胎仍然合法的州,墮胎也可能更難獲得。
上週五,得克薩斯州阿馬裡洛的美國地區法官馬修·卡奇馬里奇裁定,FDA 在 2000 年批准米非司酮時沒有遵循適當的程式。司法部和米非司酮的製造商丹科實驗室已向美國第五巡迴上訴法院對該裁決提出上訴,該法院必須在 4 月 13 日之前暫緩執行得克薩斯州的裁決,並維持米非司酮的批准。司法部表示,如果法院在該日期前未釋出暫緩執行令,它將向最高法院提起上訴。
同樣在上週五,華盛頓州斯波坎的美國地區法官托馬斯·賴斯裁定,支援 17 個州和華盛頓特區的司法部長,他們表示 FDA 應“維持現狀”,讓米非司酮繼續在市場上銷售。哈佛大學生物倫理學和法律專家 I. 格倫·科恩表示,他預計最高法院將釋出緊急暫緩執行令,等待上訴。鑑於該案件的國家影響和相互衝突的裁決,他預計最高法院將加快審理速度,並在幾個月內做出裁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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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戰米非司酮批准的裁決涉及哪些內容?
卡奇馬里奇的裁決是對反墮胎組織和醫生團體“希波克拉底醫學聯盟”提起的訴訟的回應,該聯盟聲稱 FDA 忽視了患者因米非司酮而受到傷害的報告,並且在 20 多年前批准該藥物時沒有遵循適當的程式。
一項申訴稱,在與醫生進行虛擬就診後郵寄米非司酮違反了 1873 年的《康斯托克法案》,該法案禁止透過郵件傳送“淫穢”材料。墮胎和避孕科學非營利組織家庭計劃協會 4 月 11 日的一項研究發現,在 2022 年 4 月至 12 月期間,透過遠端醫療提供的墮胎數量增加了 137%,這反映了在許多州獲得面對面墮胎的難度增加。非營利組織凱撒家庭基金會婦女健康政策主任阿麗娜·薩爾加尼科夫表示,如果米非司酮的批准完全撤銷,郵寄它就變得毫無意義。
第二項申訴涉及 FDA 的一項批准系統,該系統最初將米非司酮的處方限制在醫院,以及其他限制。該訴訟聲稱,FDA 透過使用這種批准機制不當快速批准了該藥物。但這些限制已被 2011 年新的 FDA 監管系統取代,並在 2016 年更新,允許透過遠端醫療開處方。
第三項申訴可能對藥物政策產生最大的影響。原告表示,FDA 的批准及其對反墮胎倡導者在 2002 年提出的申訴的延遲迴應是“武斷和反覆無常的”,並且米非司酮的安全性和有效性的證據不足。FDA 在 2003 年釋出了臨時回應,並在 2016 年釋出了最終回應,最終根據該藥物安全性的廣泛證據駁回了申訴。該訴訟聲稱,此回應為時過晚,違反了該機構自身的規定。
地區法院可以推翻 FDA 決定的想法讓製藥商和醫學專家感到擔憂。“這為追究疫苗、性別肯定護理以及任何被視為有爭議的藥物打開了大門,”薩爾加尼科夫說。FDA 有一套撤銷藥物批准的程式,自 2018 年 2 月以來已撤銷了 200 多次。但薩爾加尼科夫表示,該決定始終是基於對危害的證據和報告的積累,而不是一位法官的決定。
週一,超過 400 名製藥公司高管釋出了一封信,稱卡奇馬里奇的決定“為削弱 FDA 對藥物批准的權力開創了先例,這樣做為整個生物製藥行業帶來了不確定性。” 他們補充說,“如果法院可以不顧科學或證據而推翻藥物批准,那麼任何藥物都面臨著與米非司酮相同的結果的風險。”
俄亥俄州立大學的健康法律專家帕特里夏·澤特勒說:“這種擔憂確實很有根據。” 各州過去曾試圖禁止藥物:2014 年,馬薩諸塞州試圖禁止銷售一種名為 Zohydro 的成癮性止痛藥。* 該決定被聯邦法官推翻,理由是 FDA 的聯邦權力優先於州法律。但澤特勒表示,從未有聯邦法官試圖推翻 FDA 的批准本身。“這是一起真正史無前例的事件。”
米非司酮安全嗎?
卡奇馬里奇的裁決引用了 2021 年的一項研究,該研究分析了提交給名為 AbortionChangesYou.com 的網站的 98 篇匿名部落格文章,其中只有 54 篇被納入分析。該研究發現,14% 的研究女性表示,她們在藥物流產的身體和情緒副作用方面獲得的資訊不足,但它沒有直接衡量這些影響。值得注意的是,94% 的女性表示,墮胎是她們情況下唯一或最佳的選擇。
超過 100 項長期研究發現,米非司酮與外科墮胎一樣安全,而且副作用遠不如許多其他 FDA 批准的藥物嚴重。它也非常有效:在美國,服用米非司酮和米索前列醇(美國藥物流產的典型方案)的人中,只有不到 5% 的人需要進行手術才能完成墮胎。FDA 在 2016 年駁回針對米非司酮的公民請願書時審查了這一證據。
德克薩斯大學奧斯汀分校德克薩斯政策評估專案主任卡里·懷特說:“我們有 20 多年的資料顯示,在美國,使用米非司酮進行藥物流產非常安全。” 她說,該訴訟“似乎是那些反對墮胎的人試圖限制人們獲得墮胎護理的一種手段,即使在墮胎仍然合法的州也是如此。”
如果米非司酮的批准被撤銷,有哪些選擇?
許多供應商正計劃轉向單獨使用米索前列醇。美國目前的藥物流產包括兩個組成部分:米非司酮(終止妊娠)和米索前列醇(將胚胎或胎兒從子宮中排出)。米索前列醇本身可以誘導墮胎,在世界許多國家都是這樣使用的。但如果沒有米非司酮,該藥物的有效性會略有降低。單獨使用米索前列醇的人有時需要進行手術才能完成墮胎,並且更有可能引起中度副作用,如噁心和大量出血。懷特說,儘管米索前列醇是一種可行的選擇,但“將一種安全藥物[如米非司酮]從市場上撤下不符合美國的醫療實踐方式。”
儘管如此,如果米非司酮的批准被暫時或永久撤銷,許多診所正準備轉換藥物方案。4 月 10 日,加利福尼亞州州長加文·紐森表示,該州將儲備 200 萬劑米索前列醇,以應對此類裁決。
得克薩斯州的裁決沒有涉及米索前列醇,可能是因為它也用於治療流產、潰瘍和其他疾病。(米非司酮也有時用於治療流產。)科恩說,禁止米索前列醇用於墮胎將很困難,因為醫生可以“超說明書”處方該藥物。而且,阻止郵寄該藥物的法律將難以執行,因為郵政服務部門不會知道該藥物的處方用途。
最高法院可能如何裁決?
科恩說,美國最高法院有多種選擇,包括維持所有三項申訴、其中一些申訴或全部駁回。他說,最簡單的途徑是駁回此案,理由是原告沒有“資格”,這意味著他們沒有因米非司酮的批准而受到個人傷害。一些法律學者和司法部表示,資格主張是站不住腳的:在希波克拉底醫學聯盟的訴訟中,原告表示,他們代表可能受到傷害的患者,並且終止妊娠損害了該團體中的醫生和醫療協會的生計,因為 照顧 因藥物流產而遭受副作用的患者可能會使他們無法照顧其他患者。原告還辯稱,FDA 的批准迫使聯盟中的團體花費更多時間和金錢來“教育”其成員“瞭解化學墮胎藥物的危險”。但司法部表示,由於原告醫生和協會甚至不開米非司酮的處方,授予他們資格將允許任何醫生以任何理由質疑藥物的批准。
*編者注(4/12/23):此句子在釋出後經過編輯,以糾正 2014 年馬薩諸塞州試圖禁止銷售 Zohydro 的描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