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一名白人至上主義者在南卡羅來納州查爾斯頓歷史悠久的非洲衛理公會教堂內開火,殺死了九名黑人教徒,包括牧師。這場屠殺引發了反種族主義抗議的高潮,包括在南方各地公共場所移除南方邦聯將軍雕像的 часто successful demands。
兩年後,一個白人民族主義者聯盟抵達弗吉尼亞州夏洛茨維爾,參加“團結右翼”集會,旨在抗議和推翻當地市議會從市中心移除百年邦聯將軍羅伯特·E·李雕像的決定。
聚集在夏洛茨維爾的還有民權活動家,他們尋求支援該市移除雕像的決心,並敦促進一步改革,以消除制度性的白人至上主義。在白人民族主義者用提基火把、辣椒噴霧和打火機油襲擊種族正義倡導者後,事件變得暴力。衝突爆發,至少造成30人受傷。抗議週末結束時,一名白人民族主義者故意駕車撞向一群反種族主義反示威者,造成19人受傷,1人死亡。特朗普總統拒絕譴責白人民族主義者的目標或行動,評論說,“雙方都有非常壞的人……和非常好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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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朗普在這點上是正確的。在白人民族主義者和民權活動家之間的這次衝突中,毫無疑問,雙方都有好的個人和壞的個人。那麼,我們如何判斷哪個運動是“好”的,哪個是“壞”的呢?
答案可以在社會運動的社會學研究中找到。經過數十年的專注研究,該領域已經證明,評估個人參與者的道德指南針對於增進我們對大型運動的道德或行為的理解幾乎沒有作用。只有透過評估運動作為集體現象的目標、策略和結果,我們才能開始辨別“好”運動和“壞”運動之間的區別。
現代社會運動理論發展於幾代學者的基礎研究,特別是 W.E.B. 杜波依斯、艾達·B·韋爾斯、C.L.R. 詹姆斯、E.P. 湯普森、艾瑞克·霍布斯鮑姆、查爾斯·蒂利 和 霍華德·津恩。他們分析“大型”歷史程序的作品為後來的社會科學家提供了三個工作命題。
首先,衡量一個運動的道德標準是其尋求變革的型別。“好”的運動是解放性的:它們尋求向制度權威施壓,以減少系統性不平等,將民主權利擴充套件到以前被排斥的群體,並減輕物質、社會和政治不公正。“壞”的運動往往是反動的。它們是對好運動的回應而產生的,並且它們尋求維護或加強解放運動正在挑戰的排斥性結構、法律和政策。
其次,擴大自由或推進社會正義事業的大規模製度變革很少由制度權威或政治精英發起。相反,大多數社會進步是自下而上的壓力結果,由普通民眾透過參與主流機構範圍之外的集體和創造性混亂來爭取改革。
第三,良好的意圖——渴望實現解放性目標——絕不保證一個運動會成功。
20世紀60年代廣受歡迎的解放性抗議活動,以及上述社會史領域開創性作品的影響,激發了隨後幾十年社會運動研究的復興。新一代社會科學家主要關注“好”的運動,試圖確定環境條件、組織特徵和戰略選擇,這些因素增加了“良好意圖”轉化為切實改變的可能性。這項研究產生了豐富的發現。
成功的運動必須明確定義其目標,並瞄準有權做出他們所要求的改變的機構
要求.
成功的運動應該在他們有影響力要求系統性
變革的政治環境中行動。控制制度政策的當局只有在有組織的混亂對其持續權力造成的損害大於屈服於運動的要求時,才會做出讓步。
成功的運動必須讓其代表的選民的普通成員參與到有關目標和策略的決策中。這通常涉及與將運動與將從運動的成功中受益的社群聯絡起來的組織協同工作。
成功.
成功的運動應該培養“良知”選民——同情者、名人、贊助人——他們可能不會直接從運動的目標中受益,但願意貢獻金錢、設施、裝置、媒體渠道和其他資源。
成功的運動不能“貪婪”。他們必須承認和尊重成員的私生活和個人義務,讓參與者為每次抗議的危險和風險做好準備,並允許每個人在不受脅迫的情況下選擇他們願意採取的行動。
成功的運動透過創造積極和支援性的內部生活來產生開展集體行動所需的團結
內部生活和參與者之間的文化。運動的內部生活應該預示在更廣泛的社會中尋求的解放性變革。它應該提供運動之外無法獲得的互動和決策機會,包括豐富有趣並建立維持集體行動所需的相互信任的社交和文化活動。
成功的運動必須
預見鎮壓,包括與制度權威的對峙、警察的強行驅散、與反示威者的對抗、情報機構的長期干預和大規模逮捕。
成功的運動
實施流程,以便對鎮壓做出有效的集體反應——包括戰略撤退、忍受鎮壓、積極對抗和升級抗議。
然而,仍然沒有成功的保證。由於社會運動是有機形成的,在主流機構之外,它們本質上是混亂的。有意義的變革很少僅僅依靠和平和合法手段就能實現。請願、遊行、訴訟和口號只是抗議手段的一部分。實現系統性變革總是需要製造混亂:當社會運動擾亂其目標機構的正常運作時,它們就會獲得影響力——透過阻止交通、阻礙商業、包圍建築物或干擾行政活動。幾代活動家以及研究社會運動的學者都面臨著挑戰,需要在非暴力擾亂陷入僵局而沒有產生讓步性回應時,或者當它引發警察或反示威者的暴力回應,旨在擊敗制度變革的要求時,部署有效的策略。
面對嚴厲鎮壓,好的運動通常會撤退。但驅散破壞性行動往往會確保失敗,因為該運動可能沒有能力重建其力量並重新獲得影響力。另一種選擇是堅守陣地,與警察或反示威者對峙,從而延長和加劇混亂。旨在瓦解抗議活動的警察和反示威者因此必須以活動家的身體為目標。雙方都可能出現的人員傷亡可能會在瞬間將抗議現場轉變為聳人聽聞的事件,從而將注意力從運動的政治目標上轉移開。
抗議現場因此既充滿活力又脆弱。但是,試圖改善民主秩序中“大”的社會問題和巨大矛盾的社會運動——經濟不平等、種族主義、父權制——是長期過程。因此,2017年在夏洛茨維爾發生的白人至上主義者與種族正義活動家之間的衝突應被視為始於內戰結束的漫長民權運動中最近的“時刻”。堅持——維持承諾,也許一生都在堅持;在組建和重組聯盟的同時擴充套件網路;評估失敗並制定新策略;利用新的政治機遇和新的戰術手段;並將新一代人融入運動的生命中——是確保未來取得更多成功的關鍵。正如社會史的先驅們所表明的那樣,這就是“壞”的運動被擊敗,“好”的變革得以實現的方式。
這是一篇觀點和分析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