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個人不吃飯可以活多久?

艾倫·D·利伯森,一位醫學博士、律師,《晚期病人的疼痛和痛苦的治療》和《預先醫療指示》的作者,為您解答。

不吃飯的生存時間很大程度上受到多種因素的影響,例如體重、基因變異、其他健康狀況,以及最重要的是,是否脫水。

對於接受充分補水的健康個體的完全飢餓狀態,關於生存的可靠資料很難獲得。聖雄甘地,這位著名的印度獨立非暴力運動倡導者,在74歲高齡且身材瘦弱的情況下,在完全飢餓的狀態下存活了21天,期間只允許自己啜飲少量水。在1997年《英國醫學雜誌》的一篇文章中,酷刑受害者醫療基金會的高階法醫邁克爾·皮爾引用了有據可查的研究,報告了其他絕食抗議者存活了28天、36天、38天和40天。然而,大多數其他關於長期完全飢餓生存的報告都沒有得到充分證實。[編者注:關於1981年政治犯為反對英國在北愛爾蘭東北部的存在而進行的絕食抗議的報告表明,10人在斷食46至73天后死亡。]


支援科學新聞事業

如果您喜歡這篇文章,請考慮透過以下方式支援我們屢獲殊榮的新聞事業 訂閱。透過購買訂閱,您將幫助確保關於塑造我們當今世界的發現和想法的具有影響力的故事能夠延續下去。


與完全飢餓不同,伴隨持續補水的接近完全飢餓狀態經常發生,無論是在歷史上還是在接受醫療監督的患者中。在集中營和饑荒期間,存活數月甚至數年是很常見的,但這些時期未知的卡路里攝入量使得預測生存時間變得不可能。顯而易見的是,身體可以調節新陳代謝以儲存能量,並且個體生存時間差異很大。身體改變新陳代謝的能力尚不清楚,但這至少部分是透過甲狀腺功能的變化發生的。這可能有助於解釋導致糖尿病的基因的進化永續性,這些基因在過去可能使個體能夠透過更經濟地利用能量來度過飢餓時期。

醫療從業人員在患有神經性厭食症和終末期惡性腫瘤等疾病的患者中,以及在那些遵循所謂的節食療法的人中,會遇到接近完全飢餓的情況。在厭食症中,器官衰竭或心肌梗塞導致的死亡相當常見(高達20%的病例最終以此告終),並且往往發生在體重降至60至80磅之間時(儘管它可能在任何時候發生)。這個體重通常對應於大約正常值一半的身體質量指數 (BMI),約為 12 至 12.5。(正常 BMI 為 18.5-24.9,大多數時裝模特的 BMI 約為 17。)除非其他原因介入,否則終末期癌症患者通常會在體重減輕 35% 至 45% 後死亡。明顯肥胖的患者採用接近飢餓的飲食,例如那些使用營養補充劑且每天攝入少於 400 卡路里的人,可能會減輕更多的體重——但他們開始時體內脂肪過多,這可以維持新陳代謝。醫學界普遍拒絕這些在 20 世紀 60 年代和 70 年代流行的飲食,因為據報道參與者容易發生急性心肌梗塞。

我記得一次特別相關的經歷,它說明了人們在極少食物下生存能力的內在差異。一個星期六下午,我被緊急召去診治一位喉嚨膿腫的外地訪客,我注意到他非常瘦弱,他的腰帶上每隔一英寸左右就多打了十二個孔,每個孔都有使用過的痕跡。我問了他的體重,他告訴我他身高五英尺七英寸,正常體重約 145 磅,但他認為他注意到“一些”最近的體重減輕,“可能”在過去一年中降至約 100 磅。他“沒有試圖”減肥,但這並沒有困擾他,因為他認為越瘦越好。他只是“不太想吃東西”。穿上衣服後,他的體重只有 77 磅。在他離開小鎮接受進一步治療後,我就再也沒有收到他的訊息,但他似乎已經減掉了接近一半的體重,而沒有注意到任何不良影響。

與可以獲得液體的飢餓相比,關於在沒有任何給養(既沒有食物也沒有水)的情況下生存的情況瞭解得更多,這在醫學和倫理學上是一個更重要的實際考慮因素。這種情況經常出現在兩個不同的醫療群體中——不稱職的晚期病人,他們不再希望進行人工維持生命,以及那些雖然不一定是晚期病人,但不再想活下去並決定拒絕食物和水來結束自己生命的人。

前者的一個眾所周知的例子是南希·克魯贊,她是 1990 年美國最高法院關於克魯贊訴密蘇里州衛生部主任案的著名判決的主角。克魯贊處於植物人狀態 (PVS) 多年,直到在停止人工給養 12 天后去世。從那時起,已經報告了許多其他在 PVS 患者中停止給養的情況,死亡通常發生在 10 到 14 天后。(如果個體脫水或過度水合,時間範圍可能約為一到三週。)在自願拒絕食物和水的情況下,死亡通常會在類似的時間範圍內發生,儘管早期使用冰屑或少量水來減少口渴可能會稍微延遲這種情況。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