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近在一家餐廳,我面臨許多誘惑:濃烈的烈性啤酒、黃油焗蝸牛開胃菜、大理石紋牛排、芝士蛋糕。我大腦中進化出的神經網路,會產生對甜食和脂肪食物的飢餓感,因為在我們的祖先環境中,這些食物既稀有又能維持生命,這些神經網路正在積極運作,促使我做出這些選擇。與之競爭的是來自其他神經網路的訊號,這些神經網路進化出來是為了讓我關心未來的健康,特別是為了在男性中獲得地位和吸引女性而看待我的身體形象,以及在吃了一頓豐盛的飯菜後我的感覺有多遲鈍,以及我需要多少運動來抵消它。最終,我點了一杯淡啤酒、鮭魚和一份加醋油沙司的沙拉,並與我的同伴分享了一塊味道溫和的巧克力蛋糕。
我可以自由地做出這些選擇嗎?神經科學家山姆·哈里斯在他發人深省的新書《自由意志》(自由出版社,2012年)中認為,我不能。“自由意志是一種幻覺,”哈里斯寫道。“我們的意志根本不是我們自己造就的。”上述因果鏈中的每一步都完全由非我所願的力量和條件決定,從我進化出的口味偏好到我後天習得的社會地位考量——因果路徑由我的祖先和父母、文化和社會、同齡人和朋友、導師和老師,以及一直追溯到我的出生甚至更早的歷史偶然性所奠定。
神經科學支援這種觀點。已故生理學家本傑明·李貝特在對參與一項任務(要求受試者在想按按鈕時就按)的受試者的腦電圖讀數中注意到,在有意識地做出決定前半秒,大腦的運動皮層就亮了起來。研究已將皮層下大腦啟用和有意識意識之間的時間延長到整整 7 到 10 秒。一項新的研究發現,在一小簇 256 個神經元中的活動使科學家能夠以 80% 的準確率預測受試者將做出哪個選擇,甚至在該人自己知道之前。很可能,就在我有意識地意識到我的選單選擇之前,我大腦的某個部分已經做出了這些選擇。“思想和意圖源於我們沒有意識到的,也無法有意識地控制的背景原因,”哈里斯總結道。“我們並沒有我們認為擁有的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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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確如此。但是,如果我們將自由意志定義為做其他選擇的能力,那麼否決一種衝動而選擇另一種衝動的能力就是自由不願。自由不願是對無數誘使我們以某種方式行動的神經衝動的否決權,因此我們決定以另一種方式行動是一種真正的選擇。我可以點牛排——而且我曾經點過——但是透過運用某些自我控制技巧來提醒我其他競爭的衝動,我否決了一組選擇而選擇了另一組。
對這種假設的支援可能來自神經科學家馬塞爾·布拉斯和帕特里克·哈加德在 2007 年《神經科學雜誌》上發表的一項研究,他們採用了一項類似於李貝特使用的任務,但受試者可以在最後一刻否決他們最初的按按鈕決定。科學家們發現了一個特定的腦區,稱為左背外側前額葉皮層,該區域在如此有意識地抑制動作時會被啟用:“我們的結果表明,人類大腦中用於有意識動作的網路包括一個控制結構,用於自我發起的抑制或剋制預期動作。”這就是自由不願。
此外,一個系統具有“自由度”,或一系列可能由其複雜性和介入變數的數量產生的結果選項。螞蟻的自由度很少,老鼠的自由度更多,黑猩猩的自由度更多,人類的自由度最多。有些人——精神病患者、腦損傷患者、嚴重抑鬱症患者或化學成癮者——的自由度比其他人少,法律會根據他們法律和道德責任能力的降低進行調整。
在具有許多自由度的複雜系統中,這些否決神經衝動是決定論宇宙的一部分。將意志力視為因果網路的一個組成部分,可以讓我們將個人責任恢復到其在文明社會中應有的位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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