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支付電費的美國人都有充分的理由關心本週早些時候美國最高法院投票支援一項聯邦規則,該規則旨在補償在用電高峰期節約能源的客戶。專家表示,這種做法可以透過減輕電網的負荷來減少停電的機率,並降低所有人的電價,同時促進節能。
主要的法律問題是聯邦能源監管委員會 (FERC) 是否有權監管此類計劃,即需求響應。FERC 的權力技術上涵蓋跨州買賣電力的批發電力市場。批發電力價格根據供求關係波動。但是,家庭和企業通常不會對批發市場價格變化做出反應,因為他們每月支付固定電費。
需求響應計劃有助於彌合這一差距:批發市場運營商在批發市場價格因高需求而上漲時,向零售市場層面的客戶付費,以停止用電。最高法院的裁決實際上維護了 FERC 透過需求響應監管批發市場的權力,即使該法規對零售市場銷售產生影響。“總的影響是,我們不太可能發生停電和電力驟降,更有可能降低電費,”Foley & Lardner, LLP 律師事務所的能源律師 Tom Mullooly 說,他沒有參與此案。“從廣義上講,幾乎每個人都是贏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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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 年,FERC 釋出了第 745 號命令 (pdf):一項需求響應規則,要求批發市場運營商為客戶不使用的每單位電力支付與發電公司相同的價格。這意味著大型客戶或客戶群體將因不使用兆瓦電力(在這種情況下有時稱為“負瓦”)而獲得與公司從發電廠生產兆瓦電力相同的價格。“如果你有需求響應能力,你就不需要引進新的發電廠來滿足負荷,”節能聯盟的研究主管 Kevin Lucas 說,該聯盟是一個促進能源效率的非營利聯盟。“從長遠來看,這是一個成本更低的解決方案。”它還可以透過減少使用效率較低的發電來源(如舊的燃煤電廠)來滿足高需求的需要,從而減少溫室氣體排放,從而有益於環境。
但在 FERC 命令釋出九個月後,發電公司聯盟電力供應協會對 FERC 提起訴訟。首先,訴訟認為 FERC 規則因其對零售市場的影響而越權。其次,它認為該規則不公平地向客戶支付兩次費用:一次是承諾降低用電量,第二次是因為客戶透過不購買他們本來會購買的電力來省錢。這些公司傾向於另一種公式,即從需求響應付款中減去客戶的節省額。
美國哥倫比亞特區巡迴上訴法院 (pdf) 同意了發電公司的觀點,並在 2014 年做出了不利於 FERC 的裁決。但這些論點並未動搖最高法院法官,他們以 6 比 2 的裁決確認了 FERC 對批發市場(間接影響零售市場)的需求響應規則的權力。他們還確認了 FERC 決定需求響應支付公式的流程是合理的,即使他們對哪種公式在經濟上最合理保留了判斷。
一些經濟學家仍然對該規則感到不滿。哈佛大學全球能源政策教授 William Hogan 與他人合著了一份法律簡報 (pdf),支援該訴訟以及減去客戶節省額的替代支付公式。他將 FERC 的決定描述為“一個錯誤,它將以適得其反的方式回過頭來困擾他們”。例如,在某些情況下,對需求響應的過度支付可能會鼓勵電力客戶不必要地減少用電量,從而損害經濟生產力,斯坦福大學的環境經濟學家 Charles Kolstad 說。與 Hogan 一樣,他認為支付公式最好應減去消費者的節省額。
然而,Kolstad 提交了一份法律簡報 (pdf) 來支援 FERC。他認為,在這種情況下捍衛需求響應計劃(即使是不完善的經濟工具)比微調支付公式以實現最大經濟效率更重要。他還指出,FERC 的規則包括一項“淨收益測試”,以確保僅當需求響應付款為電力客戶節省資金時才會啟動。它並不完美,但對於 Kolstad 來說,它已經足夠好了。“謹慎地進行需求響應可能是一種非常有價值的工具,可以使每個人都受益,”他說。
這些好處不僅限於更便宜的電價,還有助於塑造未來的電網。獨立電力市場顧問 Jaden Crawford 說,需求響應可以平衡風力渦輪機或太陽能發電場等可再生能源的不可預測性。這使得電網在增加清潔能源的同時仍能保持可靠性。
專家表示,最高法院的裁決的最大影響可能來自於緩解了需求響應在電力市場中的作用的不確定性。因此,他們預計在未來一二十年內,智慧電錶和先進的建築控制系統將會有更多的創新。未來,更多的家庭和企業可以監控他們的用電量,並在需要時自動降低空調溫度或關閉燈光,這是一種真正強大的需求響應形式。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