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項在國會悄然推進的法案將允許公司要求員工接受基因檢測,否則將面臨數千美元的罰款,並允許僱主檢視這些基因和其他健康資訊。
目前,包括2008年《基因隱私和非歧視法》(GINA)在內的立法禁止僱主擁有這種權力。這項新法案明確規定,當基因檢測是“工作場所健康”計劃的一部分時,GINA和其他保護措施不適用,從而繞過了這項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法律。
該法案於週三獲得眾議院委員會的批准,22名共和黨人全部支援,17名民主黨人全部反對。它已被圍繞眾議院共和黨提案——廢除並取代《平價醫療法案》——的辯論所掩蓋,但預計基因檢測法案將被納入第二項與ACA相關的措施中,該措施包含一系列不影響聯邦支出的條款,正如主要法案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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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項法案將完全取消現有法律的保護,”民權組織巴澤隆心理健康法律中心的政策和法律倡導主任詹妮弗·馬西斯說。她表示,特別是GINA和1990年《美國殘疾人法》中關於基因和健康資訊的隱私和其他保護措施“將幾乎被徹底摧毀”。
僱主表示,他們需要進行這些修改,因為這兩項具有里程碑意義的法律與關於工作場所健康計劃的法律“不以一致的方式對齊”,正如一個僱主團體上週在國會作證時所說。
在奧巴馬政府執政期間,僱主幾乎獲得了他們想要的一切工作場所健康計劃。ACA允許他們對拒絕參加“自願”計劃的員工收取高出50%的醫療保險費,這些計劃通常包括膽固醇和其他篩查;關於個人習慣(包括懷孕計劃)的健康問卷;有時還包括減肥和戒菸課程。在奧巴馬的公平就業機會委員會去年釋出的規則中,即使員工如果不參加就必須支付數千美元的保費和免賠額,工作場所健康計劃也被視為“自願”的。
儘管取得了這些勝利,但商界仍然對他們認為的全面實施健康計劃的最後障礙感到不滿:基因資訊和殘疾法。根據美國福利委員會上週在國會的證詞,這兩項措施都“危及工作場所健康計劃的可用性和有效性”,剝奪了員工的諸如“改善健康和生產力”等福利。該委員會代表財富500強公司和其他提供員工福利的大型僱主。它沒有立即回應關於缺乏獲取基因資訊如何阻礙健康計劃的問題。
未與80億美元的健康產業有關聯的研究人員進行的嚴格研究表明,這些計劃即使有,也很少能改善員工的健康狀況。一個行業組織最近得出結論,他們節省的醫療費用很少,平均而言,這些計劃是賠錢的。但僱主繼續接受它們,部分原因是為了將更多的醫療保健成本轉嫁給員工,包括透過在經濟上懲罰他們。
2008年的基因法禁止團體健康計劃(即僱主擁有的那種)要求某人接受基因檢測。它還明確禁止將其用於“承保目的”,而這正是健康計劃的用武之地。“承保目的”包括基於完成健康風險評估或健康篩查來制定保險免賠額、回扣、獎勵或其他經濟激勵措施。此外,任何基因資訊只能以去識別化的彙總形式提供給僱主,而不是以揭示哪個個人具有哪個基因譜的方式提供。
然而,有一個很大的例外:只要僱主使提供基因資訊“自願”,他們就可以要求員工提供。根據眾議院法案,GINA或殘疾法提供的關於健康和基因資訊的保護措施均不適用於工作場所健康計劃。因此,僱主可以要求員工接受基因檢測和健康篩查。
雖然返回給僱主的資訊不包括員工的姓名,但將基因譜與個人匹配並不困難,尤其是在小型公司中。
美國人類遺傳學會主席南希·考克斯在批准該法案的前一天致眾議院教育和勞動力委員會的信中說,這“將從根本上破壞這些法律的隱私條款”。“它將允許僱主要求員工回答有關……他們及其家人所接受的基因檢測的侵入性問題”以及“對選擇將此類資訊保密的員工處以嚴厲的經濟處罰,從而使僱主能夠強迫員工”提供他們的基因資訊。
如果僱主有健康計劃但不讚助醫療保險,僱主可以扣除不參加計劃的員工的工資,而不是提高保險費。
隱私問題也源於工作場所健康計劃的運作方式。僱主,特別是大型僱主,通常會聘請外部公司來運營這些計劃。這些公司在很大程度上不受監管,並且允許他們檢視帶有員工姓名的基因檢測結果。
他們有時會出售從員工那裡收集的健康資訊。因此,由於無數陌生人仔細研究他們的健康和基因資訊,員工會收到從減肥計劃到跑鞋等各種意想不到的推銷。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