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於支援科學新聞業
如果您喜歡這篇文章,請考慮透過以下方式支援我們屢獲殊榮的新聞業 訂閱。透過購買訂閱,您將幫助確保未來能夠繼續講述關於塑造我們當今世界的發現和思想的重要故事。
超過 30 個州已經透過或正在考慮“可再生能源組合標準”,要求公用事業公司從可再生能源中產生一定比例的電力。地熱發電廠利用地下熱水或蒸汽,在許多列表中名列前茅。
大多數公用事業公司尚未追求地熱能,主要是因為前期成本(包括勘探性鑽探)可能很高。(地熱利用的是深層儲層,而不是更靠近地表的地表水。)但是,一旦投入執行,這些發電廠就不消耗燃料,幾乎不產生或根本不產生排放。“當著眼於發電廠整個生命週期的真實成本時,地熱與最便宜的傳統選擇——燃煤電廠相當甚至更好,”科羅拉多州戈爾登市國家可再生能源實驗室的地熱技術經理傑拉爾德·尼克斯指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