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國家勞資關係委員會週二裁定,私立大學需要承認從事研究和協助教學的研究生為僱員,因此接受他們成立的工會。
在3比1的裁決中,委員會裁定本科生和研究生助教以及研究助理是法定僱員,因此受《國家勞資關係法》的保護。該決定為私立大學的學生和研究助理聯合起來談判薪酬、福利、工作量和班級規模等問題打開了大門。
這項裁決是對哥倫比亞大學研究生請願的回應,並推翻了之前涉及布朗大學的裁決,該裁決認為私立大學沒有義務承認研究生工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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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新裁決中,委員會成員寫道,布朗大學的裁決不僅對該法案的解釋不正確,“而且是因為該錯誤的性質和後果。” 成員們寫道,該決定“剝奪了一整類工人的法案保護”。
在裁決之前,研究生們一直在包括哈佛大學、耶魯大學、布朗大學、康奈爾大學和芝加哥大學在內的頂尖機構進行工會運動,並準備工會選舉。在紐約大學於 2013 年成為第一所自願承認其研究生工會的私立大學後,這些努力有所加強。
哈佛大學、斯坦福大學和麻省理工學院是向委員會反對該請願書的大學之一,他們警告說,給予研究生集體談判權可能會破壞師生關係。
哥倫比亞大學在一份宣告中說:“在我們審查裁決的同時,哥倫比亞大學以及我們的許多同行機構都不同意這一結果,因為我們認為學生在學習過程中與教職員工和院系之間的學術關係與僱主和僱員之間的關係不同。” “最重要的是,作為研究或助教的學生來到哥倫比亞大學是為了獲得知識和專業技能,我們認為,讓非學術第三方參與到這種學術培訓中存在合理的擔憂。”
大學表示,博士生不是僱員,因為他們進行的研究促使他們獲得博士學位。博士生通常不支付學費,並且部分地進行研究和協助教授,作為獲得免費學位的交易的一部分。
大學還辯稱,他們可能會面臨破壞性的不滿情緒和長達數年的糾紛,例如研究生必須批改論文、哪些學生的學費被免除以及學生需要多少學分才能成為助教等。
哈佛大學在週二的一份宣告中表示:“我們仍然認為學生和大學之間的關係主要與教育有關,並且工會化會擾亂哈佛大學的學術專案和自由、指導和研究。”
該大學補充說:“如果某個工會為了代表哈佛大學學生而提交選舉請願書,我們將敦促我們的學生獲取事實、瞭解問題、理解工會化的影響並投出明智的一票。代表哈佛大學學生的工會不僅會影響當前的學生,還會影響教職員工和未來的學生。”
聯合汽車工人聯合會(儘管它的名字如此,但現在主要代表汽車行業以外的工人)幫助領導了哈佛大學等機構的工會運動。該工會代表公立機構和紐約大學的學生工會。
UAW 官員表示,他們希望大學不會造成進一步的拖延,工會選舉可能會在今年秋天舉行。
參與的學生表示,組織工會將允許他們談判穩定的生活津貼,而不必部分依賴補助金。
研究生們還表示,他們可以既是學生又是僱員。當他們進行自己的研究時,他們是學生。但是,當他們教課時,他們是僱員。
在哈佛大學攻讀人類遺傳學博士學位的艾弗裡·戴維斯表示,這一決定相當於“肯定了我們所知道的……除了是研究生之外,我們還為大學做了非常有價值的工作。”
她說,支援成立工會的學生將在秋季學期開始時與剛開始攻讀研究生的學生聯絡,並努力計劃選舉。
至於大學管理部門,她說:“我們真的希望他們都同意保持中立,讓研究生工人自己做出決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