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疫苗公平比“疫苗護照”重要得多

我們需要儘可能快地在儘可能多的人類中抑制SARS-CoV-2的水平

在突尼西亞,醫生正在評估一位COVID-19患者。

編者注(2021年12月21日):本文正在特別合集中展示,該合集關於醫療保健公平,由武田製藥的支援成為可能。本文獨立發表,未接受贊助。

隨著美國和英國的人口疫苗接種速度遠超最初預期,英語疫苗討論中線上湧現出兩個截然不同的概念:全球疫苗公平的道德需求和消費者驅動的對疫苗護照的渴望。

我更支援建立全球疫苗公平——如有必要,打破智慧財產權專利——以儘可能快地在儘可能多的人類中跨越國界地抑制導致COVID-19的病毒SARS-CoV-2的水平,而不是支援建立疫苗護照,這種護照只允許那些有特權接種疫苗的人跨越國界。一些國家的邊境目前被用來決定誰能接種疫苗,誰不能。使用這些邊境來阻止那些被拒絕接種疫苗的人的流動將更加不道德。

正如斯特凡·戴維·巴拉爾、讓·奧利維耶·特瓦希瓦·魯韋馬和南希·帕斯瓦納-馬富亞最近在BMJ中寫道,“成為某些國家的公民使人們幾乎可以進入全球各地,而另一些人即使在衝突時期,也面臨著合法離開其居住國邊境的挑戰。” 並非巧合的是,高收入國家的人們也比流動性較差的貧窮國家的人們更容易獲得疫苗。但是,在這個大流行時期的當下,認為“需要”出國度假或參加學術會議的想法在道德上是站不住腳的。如果您要前往或來自一個您知道其他人無法獲得疫苗的地方——並且您想要一張特殊的紙質證明您已接種疫苗,以便您可以過境,情況尤其如此。

雖然我們應該慶祝全球已接種5億劑 COVID疫苗,但仍有超過70億人尚未接種(可能在幾個月或幾年後才能接種)。 只要這種情況持續下去,已接種疫苗的美國人、加拿大人和歐洲人就沒有理由想要一本護照來環遊世界玩樂(甚至是非必要工作)。 2021 年 2 月,一些富裕國家的政府反對世界貿易組織的一項計劃,該計劃旨在放棄 COVID 疫苗和藥物的智慧財產權,以便全球南方的國家能夠儘快生產它們。

在道德上應受譴責(更不用說在流行病學上是自我毀滅的)的是,一些國家可以阻止疫苗越過其邊境,並希望本國公民能夠越過這些邊境,前往被拒絕疫苗的國家——然後利用感染的威脅將這些未接種疫苗國家的人民困在境內。

疫苗在很大程度上由國家管理和控制。除了將疫苗保留在其境內外,各國還可以控制誰在其境內接種疫苗,誰不接種疫苗。弱勢群體經常以這種方式被拒絕接種疫苗。例如,以色列尚未向居住在約旦河西岸和加沙地帶的巴勒斯坦人分發疫苗——除了少數工人——儘管他們生活在使他們處於高風險的條件下。與此同時,在紐約州的被監禁者被拒絕接種疫苗後,一位法官在三月下旬裁定州長 Andrew Cuomo 的 COVID 政策“不合理地區分了被監禁者和居住在其他型別成人集體設施中的人,使被監禁者的生命在這場大流行期間處於巨大風險之中。”

拒絕疫苗造成了病毒式分裂,最privileged的人在一邊,最vulnerable的人在另一邊。生活在專制政權中受鄙視的少數群體不太可能獲得疫苗。建立一種授予特權群體而拒絕弱勢群體的護照可能會加劇兩極分化,併產生深遠的影響——例如,對於逃離戰爭或衝突局勢的邊緣化群體,以及對於建立難以預測但將伴隨我們數十年的監獄基礎設施。如果這種護照用於跨境或在國內公共交通、購物或其他公共場所需要,情況將是如此。

這些相互競爭的想法——我們是急於讓每個人儘快跨越國界接種疫苗,還是急於獲得護照,以便病毒式分裂中處於優勢地位的人可以“恢復正常”併為了娛樂而跨越國界——是相互衝突的。我們使用的語言也很重要。疫苗護照混淆了生物學、民族主義和監視的概念;它建立在並被動地接受了普遍護照特權的倫理之上。 這種信念是,擁有某些國家公民身份的人應該能夠享受其中的特權(例如失業保險),而沒有公民身份的人則不應該,並且世界應該迎合我們跨越國界的舒適感,即使是在瑣碎的樂趣方面也是如此。與此同時,護照特權意味著我們中的一些人為了休閒而跨越的相同邊境被用來拒絕我們訪問國家的那些可能正在逃離戰爭、饑荒、氣候災難、政治迫害、性暴力或經濟崩潰等危機的人入境。造成病毒式分裂將導致生物監視(對所有人)增加,如果每個人都接種了疫苗,這將變得無關緊要。

類似於“免疫護照”——這種可疑的歷史做法是將那些倖存下來並接種了疾病疫苗的人送到公共生活中——疫苗護照的概念是基於免疫特權。正如斯坦福大學歷史學助理教授凱瑟琳·奧利瓦里烏斯在疫情初期在紐約時報撰文寫道,“當對致命疾病具有免疫力的人獲得特殊待遇時”,發生的事情“並不美好”。

奧利瓦里烏斯寫道:“在接觸和檢測這種病毒方面,已經存在種族和地域上的不平等。” “我們社會中最脆弱的人不能受到雙重懲罰:首先是他們的處境,然後是疾病。” 疫苗接種也是如此:懲罰那些疫苗被剝奪的人,然後限制他們的流動性,而那些擁有護照的人可以自由行動,這是不公平的。

如果我們的目標是消除疫苗民族主義和免疫特權,因為每個人都擺脫了對 COVID-19 的擔憂呢? 這難道不是比將護照特權賦予某些人而剝奪另一些人更崇高的目標嗎? 而且,對於一種空氣傳播的病原體來說,這難道不是更有意義嗎?

與此同時,我們還能保留疫苗記錄嗎? 當然可以。它們有助於管理公共衛生,尤其是在人們在集體場所(如學校、營地、宿舍和療養院)度過時間之前,擁有它們尤其有好處。 然而,疫苗記錄與疫苗護照是一個非常不同的概念。這兩種方法喚起了不同的執行、特權、軍事化和法律結構模式。

疫苗接種是一個集體專案,在我們所有人都接種疫苗之前,我們誰都沒有接種疫苗。 我們不需要為某些人在 2021 年出國旅行創造地位; 我們需要在 2021 年讓國外和國內的每個人都接種疫苗,以使疫苗護照變得毫無意義。

這是一篇觀點和分析文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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