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醫學迎接變革

儘管面臨嚴厲批評和未來的挑戰,聯邦調查局實驗室主任仍持樂觀態度。

作者:勞拉·斯賓尼

在美國白宮準備回應一份關於美國法醫學狀況的嚴厲報告之際,聯邦調查局實驗室主任克里斯·哈塞爾表示,如果法醫學想要擺脫其不良公眾形象,法醫學家需要加大對新技術驗證的投入,並與實施這些技術的犯罪實驗室更緊密地合作。

上週在倫敦舉行的第四屆國際犯罪科學會議上,哈塞爾將基礎研究及其在解決犯罪中的應用之間的差距描述為“死亡之谷”,因為“沒人願意為此付費,也沒人真的想做這件事”。 哈塞爾說,在將新技術釋出到犯罪實驗室之前,需要透過徹底的測試來填補這一差距。哈塞爾本人是一位化學家,在該類驗證方面具有背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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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國家研究委員會(NRC)於 2009 年 2 月釋出的一份報告中,缺乏驗證是對許多法醫學科的批評之一。

哈塞爾在報告發布前六個月取代法醫牙醫約瑟夫·迪齊諾成為聯邦調查局實驗室主任,他表示,過於僵化的政策使得實驗室難以進行變革。 例如,他實驗室目前的研究專案之一是快速 DNA 分析,這種分析有可能在犯罪現場或嫌疑人被捕後立即進行,而不是在數小時或數天後在實驗室進行。 為了在操作上有效,這項技術將需要對質量保證標準進行一些修改,以便可以更快地將資料上傳到 DNA 資料庫中。 但是,哈塞爾說,“我們最近在美國嘗試對質量保證標準進行細微的修改,但社群方面反應強烈。 他們不想改變。”

DNA 分析是少數幾項未被 NRC 發現不足的技術之一,他認為,這種不願適應的根源在於擔心危及 DNA 的“黃金標準”地位。“有一種觀點認為,我們為過渡這項研究而做的任何事情都可能危及我們的認證,但這簡直是無稽之談。”

已試驗和驗證?

其他可能顯著提高執法人員破案能力的技術並沒有像哈塞爾希望的那樣快速投入使用。 例如,同位素比質譜法 (IRMS) 是一種潛在的技術,它可以讓調查人員確定個人去過哪裡,因為食物中消耗的某些元素的同位素比率因食物的生長地而異,並且可以在生物組織中檢測到。

斯特拉斯克萊德大學格拉斯哥法醫學中心主任、英國法醫學會前主席詹姆斯·弗雷澤在會議上表示,IRMS 有可能是一種非常有用的方法,但距離驗證或準備好系統使用還有很長的路要走。 哈塞爾說,但這並不排除完全不使用它。 “它可能目前還不能真正在法庭上站得住腳,但它可能可以用來產生線索,也許會導致傳票、搜查令以及其他可能在調查中有價值的東西,”他說。

他說,將一種尚未完全驗證的技術投入使用必須“睜大眼睛”進行,但在適當的制衡措施下是可行的。 他希望實現這一目標的一種方法是讓終端使用者,即實施這些技術的犯罪實驗室工作人員更多地參與驗證過程。

但法醫學家對於這是否是一個好主意存在分歧。 印第安納大學的約瑟夫·博諾,美國法醫學會 (AAFS) 主席,表示這“至關重要”。

但位於緬因州波特蘭的 MTC Forensics 顧問公司主任、AAFS 前主席托馬斯·博漢對此表示不同意。 博漢說,實施這些技術的人既沒有時間,也很少有客觀性來在驗證中發揮作用。 “聯邦調查局指紋部門多年來一直聲稱,指紋識別已經透過一百年的陪審團審判得到驗證。 他們只是不明白,”他說。 “驗證工作的最佳模型是 DNA,DNA 在大學實驗室經過多年的驗證後,被全面交付給法醫實驗室。”

博諾認為,法醫學家必須對未能始終向法官和陪審團傳達他們的資訊承擔一些責任。 “科學是好的,但科學家在法庭等領域運作的能力嚴重不足,”他說。

白宮委員會,國家科學技術委員會,將於 2011 年 9 月報告實施 NRC 建議的可行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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