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大的厭食症臨床定義或能幫助更多青少年

《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第五版 (DSM-5) 擴大了神經性厭食症的標準,但擴大疾病定義是否能幫助那些在病情發展過重之前需要幫助的人?

診斷厭食症方式的改變可能更容易幫助更多患有此病的青少年,而不僅僅是瘦弱的青少年。 以前,超重或肥胖的青少年在出現厭食行為時更容易被忽視。 現在,《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第五版 (DSM-5) 的釋出透過取消體重要求擴大了疾病標準。 這一改變將診斷的重點從“瘦弱”轉變為患病者的行為。

之前的標準延續了厭食症是一種體重障礙而非心理障礙的觀念。“很多人即使不完全符合疾病的定義也需要幫助,”費城倫弗魯中心醫療主任大衛·哈恩說。“這個標準明確指出,即使體重沒有非常低,這些行為也是病態的,需要解決。 該標準可能非常有助於兒科醫生更早地發現飲食失調,並可能教會公眾和家庭更快地進行干預,如果他們明白厭食症不僅僅意味著體重不足。”

神經性厭食症最常始於青春期,影響大約 0.3% 的青少年。 一項大型研究 發現,另有 0.8% 的人患有“亞閾值神經性厭食症”——他們表現出症狀,但未滿足所有標準。 總體而言,約 6% 的青少年患有某種飲食失調症,例如貪食症、暴食症以及之前在 DSM-IV 中歸類為“未另作說明的飲食失調症”(ED-NOS) 的其他飲食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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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DSM-5 的變化讓專家們樂觀地認為,那些可能“看起來”不像厭食症的青少年可能會開始獲得他們需要的治療,而不是完全被忽視或被診斷為 ED-NOS。 超過 55% 的少女和 30% 的男孩 報告說出現某種“紊亂飲食”症狀,例如禁食、減肥藥、嘔吐或使用瀉藥。 挑戰在於抓住那些會走得太遠的人。“以前,患者在符合標準之前病情已經非常嚴重,而且證據非常清楚地表明,如果在厭食症導致嚴重體重減輕之前進行干預,結果會好得多,而且這種疾病在門診環境中更容易治療,”金伯利·麥卡勒姆說,她是聖路易斯麥卡勒姆診所飲食失調診所的創始人和醫療主任。

減少診斷的模糊性
大多數患有飲食失調症的超重或肥胖青少年至今都被診斷為 ED-NOS,無論他們是暴飲暴食還是表現出厭食行為,例如餓死自己或導瀉。 事實上,在 DSM-IV 下,超過一半的確診飲食失調症被歸類為 ED-NOS。“我們有太多非典型病例,”丹佛飲食康復中心的兒童和青少年服務醫療主任 奧維迪奧·百慕大 說。“這反映了其他標準很薄弱,與我們在臨床層面看到的情況不符。”

ED-NOS 也並不總是被家庭、患者或保險公司認真對待。“DSM-5 中的許多變化都旨在減少 ED-NOS 作為不屬於其他類別的人的診斷,因為它是一個包羅永珍的類別,”埃斯普拉·安德魯斯 說,她是一名獲得執照的臨床社會工作者,專門從事飲食失調症治療。“如果我坐在診室裡與一位家長會面,我說‘您的孩子患有未另作說明的飲食失調症’,這並不能讓他們感受到嚴重性,而且往往更難獲得保險,尤其是住院治療的保險。”

然而,研究表明,ED-NOS 的死亡率 更高,為 5.2%,而厭食症為 4%,貪食症為 3.9%。 此外,與厭食症和貪食症相關的長長一串醫療併發症——心臟問題、骨礦物質密度降低、胃腸道問題、甲狀腺或肝功能衰竭——同樣可能發生在被標記為 ED-NOS 的營養不良青少年身上。

之前的標準掩蓋了問題和資料
關於厭食症可能在多大程度上影響體重指數 (BMI) 正常、超重或肥胖青少年的資料很少,因為最近對飲食失調症和肥胖症的大多數研究都集中在暴食症上,暴食症是 DSM-5 中新增的飲食失調症。 但是,如果一個人開始以不健康的方式減肥,超重也可能成為厭食症或貪食症的誘因。

在最近 發表在《兒科學》雜誌上的案例研究 中,梅奧診所的萊斯利·西姆 描述了兩名肥胖青少年,他們在出現厭食行為一年多後才被診斷出來,因為他們的體重從未降至其年齡的預期平均體重以下。 西姆在 5 月於蒙特利爾舉行的國際飲食失調症會議上提交的資料顯示,在她診所的 126 名厭食症患者中,有 35% 的人有超重或肥胖史。 這些患者平均減掉了 5.2 個 BMI 點,而其他患者平均減掉了 3.75 個點——而且之前超重的患者平均需要 10 個月的時間才被轉診到診所。“我們知道早期干預是完全康復的關鍵,”西姆說。“如果您一開始體重正常,您減掉了很多體重,那麼問題就更明顯了。 但是,當您一開始體重超過同齡人,並且您減掉了 60 磅時,每個人都會祝賀您,但沒有人會調查您是如何減掉這 60 磅的。”

由於之前的定義排除了超重患者,將他們排除在研究人群之外,因此研究受到限制。 如果那個減掉了 60 磅的患者最初體重為 200 磅,那麼根據 DSM-IV 標準,她之前無法被診斷為厭食症,因為她的體重將超過其年齡理想 BMI 的 85%。 即使她已經停經,並且正在經歷頭暈、心臟問題以及其他危及生命的快速、不健康減肥的身體症狀,情況也是如此。 現在,DSM-5 神經性厭食症的第一個標準取代了體重要求,內容是:“相對於需求限制能量攝入,導致在年齡、性別、發育軌跡和身體健康的情況下體重顯著偏低。 顯著偏低的體重定義為低於最低正常體重的體重,或者對於兒童和青少年,低於最低預期體重。”

DSM-IV 中該疾病的第二個標準“強烈害怕體重增加或變胖”也已更新,增加了“或持續干擾體重增加的行為,即使體重已顯著偏低”。 第三個標準基本保持不變,涉及一個人對其體重或體型的先佔觀念和/或誤解。 之前的第四個標準——至少停經三個月——已完全刪除。 雖然 DSM-5 建議使用 BMI 百分位數來表示青少年疾病的嚴重程度,從“輕度”到“極端”,但該標準指出“嚴重程度級別可能會增加,以反映臨床症狀、功能障礙程度以及對監督的需求”。 還增加了“部分緩解”或“完全緩解”,以防止康復的厭食症患者在其病情好轉時被重新貼上 ED-NOS 的標籤。

根據 辛西婭·布利克 的說法,她是北卡羅來納大學教堂山分校醫學院的傑出飲食失調症教授,新標準不太可能導致臨床醫生將 BMI 較高的人診斷為神經性厭食症,但他們可能會將他們診斷為“非典型神經性厭食症”,這是“其他特定餵養或飲食失調症”下的一個亞型,取代了之前的 ED-NOS。“真正的關鍵,”她說,“將是讓醫生注意到這一點。 如果孩子的生長曲線下降,那就是一個危險訊號。”

正如其他飲食失調症專家指出的那樣,初級保健醫生或兒科醫生通常更有可能將超重青少年的體重減輕視為積極因素,而不是調查體重減輕是如何發生的以及是否健康。“因此,這些孩子開始減肥,人們稱讚他們,告訴他們他們很有紀律並且看起來很棒,這對孩子來說是會上癮的,但他們絕對可能會出現一些健康問題,例如脫水、消化問題、心臟問題和注意力不集中,”安德魯斯說。

預測新標準的實際效果
新標準也可能在健康保險索賠領域發揮作用。 根據洛杉磯律師麗莎·坎託的說法,她代表被拒絕為飲食失調症治療提供保險的患者,大多數保險公司會自動拒絕任何體重超過理想體重 85% 的患者的住院治療。“治療飲食失調症的醫療界早就認識到,體重不應單獨決定適當的護理水平,”她說,“但保險公司使用體重作為取消資格的因素。”

加州大學聖地亞哥分校青少年飲食失調症專案主任兼國家飲食失調症協會首席科學官羅素·馬克斯預計,隨著暴食症的加入,診斷和治療將發生重大變化,但由於 ED-NOS 患者人數減少,對厭食症診斷的影響較小。“我不認為它會為那些未接受[厭食症]治療的人開啟一個全新的治療世界,”他說。“您擁有該診斷並不是關鍵; 關鍵是您的保險公司怎麼說。 即使您有診斷,也不能保證您能獲得治療。”

其他人則更加樂觀。“一種希望是,通過了解後果的嚴重性和全身性,患者將獲得更廣泛的保險範圍,以涵蓋該疾病的醫療、精神科、營養和心理方面,”麥卡勒姆說。 她還指出,任何時候標準發生變化,過去資料的相關性也會發生變化。“許多研究需要重複進行,因為疾病的界限已經改變,”她說。“我們希望它不會在保險覆蓋範圍方面適得其反。”

但飲食康復中心的百慕大表示,這種變化可能有助於改進資料。“它可能會擴大一些研究的納入標準,並且還將增加與熱量限制和體重減輕相關的醫療併發症的知識庫的可信度,”他說。 他對變化也更加充滿希望,即使變化來得很慢。“知識和資訊的滲透需要很長時間,”他補充道。“我不認為我們會因為有了新的臨床診斷標準,就一夜之間改變我們的觀點,認為患有厭食症就必須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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