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環保署 (EPA) 自身顧問委員會質疑“秘密科學”計劃

委員會成員表示,在制定限制用於制定法規的研究的擬議規則時,並未諮詢研究人員

U.S. 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

美國環境保護署(EPA)在華盛頓特區的總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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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環保署科學顧問委員會希望審查署長斯科特·普魯伊特 (Scott Pruitt) 限制該機構在制定法規時使用的研究的計劃。

該委員會現在由普魯伊特任命的邁克爾·霍尼卡特 (Michael Honeycutt) 領導,他批准了關於普魯伊特計劃的更多討論請求,該計劃旨在將該機構對科學研究的使用限制為那些使用公共資料的研究。

在 5 月 12 日的備忘錄中,SAB 工作組的成員指出了該規則的潛在問題,並確定它可能透過使法規更嚴格或更寬鬆來影響法規。他們寫道,他們是從新聞報道和《聯邦公報》中得知擬議規則的,並指出環保署沒有提供擬議行動的描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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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小組在備忘錄中說,法律要求環保署向 SAB 提供“提供給任何其他聯邦機構進行正式審查和評論的擬議標準檔案、標準、限制或法規,以及擬議行動所依據的相關科學和技術資訊”。

批評之一是,該機構似乎是在沒有諮詢實際研究人員的情況下制定了該規則。

“該規則的精確設計似乎是在沒有公開徵求科學界意見的情況下制定的,”該小組寫道。“該規則的前言也沒有精確描述該提案如何建立在先前為促進透明度所做的努力之上,例如《資訊質量法》和美國環保署的資訊質量指南。”

該擬議規則基於眾議院科學、空間和技術委員會主席、眾議員拉馬爾·史密斯 (Lamar Smith)(德克薩斯州共和黨人)的立法。在史密斯的立法多次在眾議院獲得透過但未能透過參議院後,普魯伊特採納了史密斯的立法,該立法曾被稱為“秘密科學”法案。史密斯和該立法的其他支持者表示,有必要提高在可能產生經濟影響的法規中使用的科學的問責制。

批評人士說,它的目的是消除對構成《清潔空氣法》和空氣汙染條款支柱的重大健康研究的考慮。該擬議規則的目標之一被廣泛認為是哈佛六城市研究,這是一項開創性的研究,將空氣汙染與重大健康問題聯絡起來。

研究人員在備忘錄中寫道,哈佛研究已被多次審查,審查者是沒有訪問其基礎資料的研究人員,但得出了類似的結論。

美國環保署發言人表示:“環保署科學顧問委員會在為環保署關於政策和監管事項的行動提供資訊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我們重視委員會的專業知識,我們歡迎特許小組就他們有興趣獲得與制定規則過程相關的更多科學資訊領域提出的反饋意見。”

SAB 工作組發現,擬議規則既沒有確定資料限制對現有法規的影響,也沒有考慮實施此類計劃的成本。研究人員承認,一些科學學科需要更高的透明度,但表示該領域已經朝著這個方向發展。他們指出,許多人體健康研究是在保護受試者隱私的條件和協議下進行的。他們寫道,擬議規則可能更適合應用於未來的研究,而不是該機構已經在使用的研究。

“工作組還發現,該規則極具爭議性(事實上,眾議院類似的立法努力已經在國會停滯了幾年),並且可能產生長期影響,”他們寫道。“此外,該規則可能會導致刪除法律、倫理和同行評議的健康影響研究,作為支援該機構監管努力的來源。”

研究人員指出,環保署已經有“透過多個專家小組(包括 SAB 本身)審查科學的機制”。他們還要求環保署為其擬議行動提供科學和技術基礎。

經 E&E 新聞許可,轉載自 Climatewire。E&E 在www.eenews.net上每日報道重要的能源和環境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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