選舉工程與投票自由

保障基本投票權應優先於更精細的改革

Demonstrators hold up signs in front of Supreme Court building.

在最高法院就傑利蠑螈案件 Lamone v. Benisek 和 Rucho v. Common Cause 舉行集會期間,示威者抗議不公正劃分選區。

本週,參議院正在舉行投票,以啟動關於《投票自由法案》的辯論,這是參議員喬·曼欽為爭取兩黨對基本投票保護的支援所做的努力。該法案旨在補救最高法院在解決黨派劃區危機上的失敗,限制州立法者使用限制性選舉法以使其免受問責,並保護國家免受2024年另一次以州立法機構為基礎的政變企圖。我們的民主制度能否得到保護,免受未來的攻擊?

2016年初,我們的研究團隊出版了《美國的不公正劃分選區》,該書描述了2011年眾議院選區重劃週期中發生的極端黨派劃區。儘管有人斷言,不存在可以判斷不公正劃分選區的客觀標準,但我們展示了對稱性的科學原則如何為識別和補救選票稀釋主張提供可裁決的標準。我們的分析還表明,允許州立法機構有效地決定眾議院的組成引發了這場憲政危機。

今年,我們釋出了《各州的不公正劃分選區:黨派偏見、種族與美國聯邦制的轉型》,這本書中我們論證了州立法機構如何透過不公正劃分選區,將自己變成有偏見的代表制的堡壘。具體而言,儘管兩黨在控制選區劃分時都犯有黨派劃區的錯誤,但在共和黨控制選區劃分過程的州,不公正劃分選區的情況更為極端。特別是,種族隔離的狀況助長了將城市民主黨選民“集中”到競爭性較弱的立法選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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州立法機構中存在的極端偏見,保護了在任立法者免受黨派支援轉移的影響,已經造成了災難性的政策後果。除了透過更倒退的選舉法外,有偏見的州立法機構不太可能實施國家醫療保健保護,對COVID-19疫情的應對明顯更差,並且公共衛生結果比偏見較少的立法機構更差。這些政策結果的差距對歷史上受困的社群,包括農村和城市社群,造成了尤其嚴重的打擊。

我們還表明,兩種補救措施在對抗黨派劃區及其後果方面尤其有希望。首先,獨立的選區重劃委員會(與政客繪製的委員會相對)在2011年選區重劃週期中產生了偏見較小的地圖。我們表明,禁止立法者選擇自己的選民可以預見地導致偏見較少的選區劃分方案。不幸的是,在當前的選區重劃週期中,我們已經看到,當黨派人士有能力和動機這樣做時,他們正在顛覆選區劃分過程:在俄亥俄州,一個兩黨委員會中的共和黨人進行了黨派路線投票,以臨時實施他們偏好的地圖;在弗吉尼亞州,一個需要共識的兩黨委員會也解體,因為共和黨人拒絕考慮民主黨人的妥協方案,而民主黨人則退出了。

其次,在使用多席位選區選舉制度的10個州立法機構中,在這些制度中,從選區中選出兩名或更多候選人,我們發現,與使用單席位選區的州立法機構相比,黨派地圖製作者在2011年繪製了偏見較小的地圖。這很諷刺,因為在1965年《投票權法案》之後採用單議員選區的原因之一是為了防止南方民主黨人使用一種特別有缺陷的、贏者通吃的多數代表制選舉形式來稀釋少數族裔選票的影響力。然而,現在,正是單議員選區被用來透過黨派選票稀釋來歧視有色人種選民。我們的研究表明,合理形式的多數代表制選區可能是解決這個問題的方法。

對於考慮改變以改善我們民主的民主改革者來說,這是一個至關重要的點。我們看到,對改革政黨初選給予了極大的關注,紐約市和其他司法管轄區正在單議員選舉中實施排序選擇投票(RCV)。倡導者聲稱,對選票進行排序具有巨大的恢復能力,但這種說法沒有得到現有科學的支援。排序投票可能只會產生漸進式的改變,並且關於單議員RCV是否甚至會成為積極的改革,也沒有共識

我們認為,任何不直接解決最高法院削弱有色人種選民投票保護的改革努力,以及不解決透過黨派劃區奪取權力的威權主義努力的改革努力,都不值得花費時間和精力去實施。我們沒有時間犯錯。

我們加強民主的首要任務必須是在受到倒退選舉法針對的社群中建立組織能力,並接觸數百萬在現代競選策略的資料密集型分析中被遺忘的美國人。我們還必須降低美國的投票成本,這導致了我們極低的選民投票率。《投票自由法案》等國家選舉標準將擴大選票獲取途徑,併為所有州的選民保護選舉的公正性。

一旦我們確保了基本投票權,那麼我們就應該在選民的合作和同意下考慮改革。其他幾項選舉制度改革,包括開放名單比例代表制,可能與本地提名選區相結合,將真正開放政黨競爭,同時削弱州立法機構對國會進行不公正劃分選區的能力。

我們對美國政治研究的集體專業知識表明,支援改革的聯盟至少與改革本身同等重要,而美國民主的復興(如果發生的話)將是那些被納入努力中的人的職能。

邁克爾·拉特納 是加州州立理工大學聖路易斯奧比斯波分校的政治學教授,也是憂思科學家聯盟科學與民主中心的投票權高階研究員。他是《各州的不公正劃分選區:黨派偏見、種族與美國聯邦制的轉型》(劍橋大學出版社,2021年)和《美國的不公正劃分選區:眾議院、最高法院與大眾主權的未來》(劍橋大學出版社,2016年)的合著者。

更多作者:邁克爾·拉特納

查爾斯“託尼”·史密斯 是加州大學歐文分校的政治學和法律教授。他的研究以美國司法系統為基礎,但也包括比較和國際框架;其統一的主題是民主制度和政治行為者的戰略互動如何實現或抑制權利。他獲得了加州大學聖地亞哥分校的政治學博士學位和佛羅里達大學的法學博士學位。

更多作者:查爾斯·史密斯

亞歷克斯·基納 是弗吉尼亞聯邦大學的政治學助理教授,他的研究重點是政治代表制。他是《各州的不公正劃分選區:黨派偏見、種族與美國聯邦制的轉型》(劍橋大學出版社,2021年)和《美國的不公正劃分選區:眾議院、最高法院與大眾主權的未來》(劍橋大學出版社,2016年)的合著者。他獲得了加州大學歐文分校的政治學博士學位。

更多作者:亞歷克斯·基納

安東尼·麥甘 是蘇格蘭斯特拉斯克萊德大學的政府與公共政策教授。他是《各州的不公正劃分選區:黨派偏見、種族與美國聯邦制的轉型》(劍橋大學出版社,2021年)、《美國的不公正劃分選區:眾議院、最高法院與大眾主權的未來》(劍橋大學出版社,2016年)和《民主的邏輯》(密歇根大學出版社,2006年)的合著者。

更多作者:安東尼·麥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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