康奈爾大學精神病學系教授詹姆斯·科奇斯提供了這個定義
“心境惡劣障礙自1980年以來一直存在於美國精神病學協會的官方命名法中。它指的是輕度至中度慢性的抑鬱症(持續超過兩年)。它通常在兒童期或青春期出現,影響約百分之三的美國人口。患者功能尚可但受損,尤其是在社交和人際關係方面。抗抑鬱藥物通常對治療心境惡劣障礙非常有幫助。心境惡劣障礙的舊稱包括‘抑鬱性神經症’和‘抑鬱性人格’。一本很好的參考書是詹姆斯·H·科奇斯和丹尼爾·N·克萊因的《慢性抑鬱症的診斷和治療》。吉爾福德出版社,1995年。”
範德堡大學心理學系的研究員史蒂文·D·霍隆回應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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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境惡劣障礙本質上是指一種相對輕微但慢性的抑鬱症型別。當我接受培訓時,我們過去認為抑鬱症要麼是輕微和慢性的,要麼是嚴重和發作性的,但我們後來瞭解到這種觀點可能不準確。有些人似乎一生都帶著輕度的煩躁不安(也就是說,他們只是從未感覺非常好),但他們至少與其他人一樣有可能,甚至更有可能,疊加重度抑鬱症的發作。
“無論心境惡劣障礙是在首次重度抑鬱症發作之前出現(在這種情況下,該過程被稱為‘雙重抑鬱症’),還是僅在首次重度發作後發展(在這種情況下,它可能被稱為‘部分緩解’),它似乎都可以透過藥物或心理療法治療,儘管其變化通常不如單獨治療重度抑鬱症發作後那樣顯著或迅速。心境惡劣障礙與其說是一種新疾病,不如說是一種比過去更受關注的疾病。”
紐約州立大學石溪分校心理學系的丹尼爾·N·克萊因補充了一些細節
“心境惡劣障礙是一個相對新近定義的類別,於1980年在DSM-III(《精神疾病診斷與統計手冊》第三版,一本標準的心理學參考書)中引入,指的是輕度至中度慢性的抑鬱症。雖然這個術語是新的,但心境惡劣障礙是基於幾個較舊的臨床概念,例如神經症性抑鬱症、抑鬱性人格和慢性抑鬱症。它在女性中比在男性中更常見,並且可以在任何年齡開始,儘管兒童期和青春期發病尤其常見,尤其是在尋求治療的患者中。
“與大多數精神疾病一樣,關於心境惡劣障礙的病因和起源的知識仍然不完整。我們確實知道它在家族中遺傳,儘管尚不清楚這種聯絡是由於遺傳因素還是環境因素,或兩者兼而有之。心境惡劣障礙似乎與重度抑鬱症密切相關,重度抑鬱症是更嚴重和發作性的抑鬱症形式。換句話說,大多數患有心境惡劣障礙的人確實會在他們生命中的某個時刻經歷符合重度抑鬱症標準的病情加重,並且患有心境惡劣障礙的人的家庭中重度抑鬱症的發生率很高。
“在治療方面,有相當多的證據表明心境惡劣障礙對所有主要類別的抗抑鬱藥物都有反應,儘管獲得積極反應可能比重度抑鬱症需要更長的時間。也有暗示性證據表明,心境惡劣障礙對一些為重度抑鬱症開發的有針對性的短期心理療法有反應,例如認知療法和人際關係療法。然而,關於心境惡劣障礙的心理療法治療的研究還不夠,無法得出任何明確的結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