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出製藥行業的影響力,監管機構稱療養院過度用藥問題令人擔憂

一份新的政府監管報告顯示,療養院正在不必要地給許多老年居民,包括患有痴呆症且可能遭受危及生命的副作用的居民,施用強效抗精神病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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療養院正在不必要地給許多老年居民,包括患有痴呆症的居民 [1] ,施用強效抗精神病藥物,這是衛生與公眾服務部監察長一份新報告的說法。

美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 (FDA) 於 2005 年強制要求製藥商在非典型抗精神病藥物上釋出警告標籤 [2] ,指出這些通常獲得 FDA 批准用於治療精神分裂症和雙相情感障礙的藥物會增加患有痴呆症的老年患者的死亡風險。然而,當政府審查了 2007 年針對療養院老年居民的非典型抗精神病藥物的 140 萬份 Medicare 索賠時,政府發現 88% 的情況下,這些藥物是開給被診斷患有痴呆症的人的。

根據 HHS 監察長丹尼爾·萊文森的說法,醫生和療養院並非唯一應受責備的物件。該報告本身並未具體審查醫生、藥房和療養院之間的聯絡,但在隨報告附帶的宣告 [3] 中,萊文森指責製藥公司積極且非法地向醫生推銷這些產品,用於治療痴呆症和其他標籤外用途。(醫生為標籤外用途開藥並不違法,但製藥公司以此為目的進行推廣則是違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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萊文森說:“儘管對痴呆症患者開抗精神病藥物可能致命,但有充分證據表明,一些製藥公司積極地向這類人群推銷其產品,將利潤置於安全之上。”

他指出,許多製藥公司被指控非法向醫生和藥房(包括為療養院居民服務的藥房)推廣這些藥物的標籤外用途。一些訴訟已經和解,但萊文森表示,僅這些和解協議並不能消除多年標籤外推廣的影響。

萊文森認為,“金錢無法彌補多年來企業推廣那些對脆弱的老年患者來說,益處可疑且副作用可能致命的藥物的活動。”

該報告還批評了負責監管 Medicare 和 Medicaid 的機構醫療保險和醫療補助服務中心 (CMS),未能追究療養院不必要使用抗精神病藥物的責任。不必要的用途可能包括使用該藥物的理由不充分,以及劑量過大、持續時間過長以及對接受該藥物的患者監測不足。

該報告指出,聯邦政府為違反 Medicare 報銷標準的索賠支付了超過 1.16 億美元。這些索賠僅針對 2007 年上半年。

監察長建議 CMS 評估其防止療養院不必要使用抗精神病藥物的保障措施。該機構承認需要更好的控制措施。CMS 管理員唐納德·伯威克在給監察長的一封信中寫道,該機構“非常關注”涉及療養院、為其服務的醫生和藥房以及製藥製造商的“合同安排的性質”。

我們在我們的系列報道醫生酬金 [4] 中報道了其中一些聯絡。特別是,我們重點報道了一位精神科醫生為芝加哥地區療養院服務 [5] 並透過推廣阿斯利康最暢銷的抗精神病藥物賺取了近 50 萬美元的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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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arian Wang 是 ProPublica 的調查記者, ProPublica 是一家獨立的非營利新聞機構,致力於製作符合公眾利益的新聞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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