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儘管幹細胞研究在美國前景光明,但由於生物倫理地雷,它一次又一次地受阻。爆炸性的辯論圍繞著這樣一個事實展開:直到最近,獲得多能幹細胞的唯一方法是從體外受精後剩餘的人類胚胎中提取——這個過程會破壞五天大的胚胎。關於生命何時開始的持續辯論導致許多人反對幹細胞研究,理由是摧毀可能最終長成人的東西是不道德的。另一方面,支持者認為,幹細胞療法幫助數百萬人的潛力超過了子宮外無法存活且經常未被使用的細胞的神聖性。雙方的論點都基於可能永遠無法調和的個人信仰,因此辯論的關鍵在於聯邦政府是否應該資助許多公民認為在道德上令人反感的研究。以下框中記錄了美國幹細胞研究監管的歷史
1970年代
最高法院於1973年將墮胎合法化。隨後,關於以胎兒組織進行實驗的倫理辯論促使國會在次年釋出了聯邦政府資助人類胚胎研究的禁令。
1990年代
1995年,克林頓總統解除了對體外受精後剩餘幹細胞研究的資金禁令,但保留了其他限制。作為回應,國會通過了迪基-威克修正案,禁止資助所有“人類胚胎或胚胎被摧毀、丟棄或故意 подвергаются 損傷或死亡風險”的研究,無論胚胎來源如何。
2000年代
喬治·W·布什總統宣佈,聯邦資金將用於研究大約60條現有的胚胎幹細胞系,但不包括新的幹細胞系。國會兩次投票決定放寬對使用體外受精後剩餘胚胎幹細胞進行研究的資金限制,但布什總統兩次都否決了該立法。
2009年,巴拉克·奧巴馬總統在他的第一個任期初期取消了對新幹細胞系的聯邦資金禁令,但簽署了一項保留迪基-威克修正案的綜合法案。此舉保留了對聯邦政府資助直接建立新幹細胞系的限制,但為使用私人或州政府資金開發的新建立幹細胞系的研究開放了資金。
2010年代
2012年,幹細胞生物學家山中伸彌因發現如何將成體皮膚細胞重新程式設計為多能幹細胞而獲得諾貝爾生理學或醫學獎。展望未來,政策制定者將不得不確定山中伸彌的誘導多能幹細胞 (iPS) 是否會面臨與人類胚胎幹細胞相同的監管,或者是否需要新的立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