克隆與法律

治療性克隆最終會違反法律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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圖片:何塞·B·西貝利
靈長類動物神經細胞源於在培養物中生長的幹細胞,看起來像正常的神經細胞。

立法活動可能會阻礙治療性克隆可能帶來的醫療益處。2001年7月31日,眾議院投票通過了一項廣泛的人類克隆禁令,該禁令不僅禁止將克隆用於生殖,還禁止將克隆用於研究目的,例如提取可用於治療的幹細胞。由眾議員大衛·韋爾登(佛羅里達州共和黨)和巴特·斯圖帕克(密歇根州民主黨)發起的這項立法規定,任何生成克隆人類胚胎的人都將面臨最高10年的監禁和100萬美元的罰款。由眾議員吉姆·格林伍德(賓夕法尼亞州共和黨)提出的允許治療性克隆的修正案失敗。(格林伍德自己有一項關於該主題的待決法案,該法案僅禁止生殖性克隆。)此類法律將影響美國的所有科學家,而不僅僅是那些接受政府資助的人。

韋爾登/斯圖帕克法案現已提交參議院,預計將於2002年初討論該問題。參議員薩姆·布朗巴克(堪薩斯州共和黨)也提出了一項法案,他反對將人類克隆用於任何目的。去年11月,他試圖在2002財政年度衛生與公共服務部的支出法案中增加禁止人類克隆的修正案。然而,在民主黨控制的參議院中,此類措施面臨著艱苦的鬥爭。布什政府支援全面克隆禁令,並認可韋爾登/斯圖帕克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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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國議會也再次討論了人類克隆問題。2000年,英國修改了1990年的《人類受精和胚胎學法案》,明確允許人類治療性克隆。但是,去年11月,反墮胎活動家成功地廢除了該規定,理由是克隆不涉及由卵子和精子的結合產生的胚胎,因此不能納入該法案。

在相關問題上,去年8月,喬治·布什總統禁止將聯邦資金用於涉及胚胎來源的幹細胞研究,包括使用克隆產生的幹細胞。該禁令只允許接受聯邦資助的科學家使用在8月宣佈之前建立的幹細胞培養物或細胞系進行實驗。但是,許多科學家批評這些幹細胞系的質量和可用性。其他人則聲稱,沒有克隆,幹細胞就毫無希望,因為它們很可能會被患者的免疫系統排斥為異物。11月,參議員阿倫·斯佩克特(賓夕法尼亞州共和黨)試圖允許科學家使用政府資金製造新的幹細胞系的立法努力,因布朗巴克威脅要以全面禁止人類幹細胞研究作為回應而被壓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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