氣候承諾將無法達到所需的 2 攝氏度限制

就在巴黎協定生效的前一天,聯合國表示各國必須進一步減少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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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上午,聯合國環境規劃署給本週因巴黎氣候變化協定生效而興高采烈的各國潑了一盆冷水。

在新的報告中,環境署發現,即使在《巴黎協定》中做出減排承諾的每個國家都信守承諾,全球每年仍將有 12 到 14 吉噸的缺口,無法將氣溫上升幅度控制在工業化前水平之上 2 攝氏度以內。

報告發現,個人承諾最多隻能將升溫幅度控制在 3 度以下。與此同時,各國在實現《巴黎協定》更具雄心的目標方面,即“努力將氣溫上升幅度控制在工業化前水平之上 1.5 攝氏度以內”方面,每年仍有 15 到 17 吉噸的差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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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們不從現在開始採取額外行動,從即將到來的馬拉喀什氣候會議開始,我們將為本可避免的人類悲劇而感到悲傷。越來越多的因飢餓、貧困、疾病和衝突而受到打擊的氣候難民,將不斷提醒我們未能實現目標。科學表明,我們需要加快行動速度,”環境署署長埃裡克·索爾海姆在一份宣告中說。

這份年度報告發布之際,氣候外交官正準備在摩洛哥進行為期兩週的聯合國談判,旨在將《巴黎協定》的承諾變為現實。該協議將於明天正式生效。

“與早期排放差距報告的參考點 2°C 目標相比,這些新目標需要更強的短期行動以及中期和長期的更大幅度減排,因為剩餘的二氧化碳預算現在要低得多,”報告指出。

研究人員表示,《巴黎協定》的提前生效表明各國致力於應對氣候變化的強烈承諾,但這並未反映在它們減少排放的承諾中。

“在 2015 年夏天,所有主要國家都提交了 INDC [國家自主貢獻預案],它們總體上表明存在巨大的[排放]差距,”德國新氣候研究所的研究員、環境署報告兩章的主要作者尼克拉斯·霍內說。

“這種不足在巴黎被接受了,但也導致了《巴黎協定》中的幾項條款,旨在鼓勵各國提高其目標水平,”他在一封電子郵件中補充說。“提高目標的第一個機會是將‘預期的’貢獻轉變為在批准《巴黎協定》時更具雄心的最終貢獻。但沒有一個主要國家這樣做。”

地球目前的政策使其到 2030 年的二氧化碳排放量處於 58 到 62 吉噸的水平。根據《巴黎協定》作出的承諾將使排放量降至 52 到 57 吉噸二氧化碳之間。將地球溫度上升幅度控制在 2 攝氏度以下,需要將溫室氣體排放量限制在每年 31 到 44 吉噸之間。

對此,報告呼籲在 2020 年之前採取強有力的氣候減緩措施,屆時世界將走上難以逆轉的升溫軌道。這將需要更強有力的政策、部署更多的清潔能源、降低成本以及提出減少溫室氣體的新方法。

“之所以能夠達成如此多的國家自主貢獻,只是因為可再生能源變得如此便宜,”霍內說。“但其他領域也取得了突破,例如電動汽車,其轉型似乎比預期的要快。此外,空氣汙染的成本越來越多地被納入經濟評估中,並且通常不利於煤炭。”

世界觀察研究所的研究助理菲利普·基林(他沒有參與環境署的報告)指出,2015 年是清潔能源部署創紀錄的一年,但進展的速度仍然不夠快,無法實現氣候目標(ClimateWire, 10 月 28 日)。

“我們需要在未來 20 年裡,每年都將我們在 2015 年取得的成就翻一番,”他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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