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立法者在2008年開始就氣候變化立法進行激烈辯論時,電力公司南方公司和太平洋天然氣電力公司在遊說活動上花費了數千萬美元。
南方公司當年在與氣候變化相關的遊說上花費了1400萬美元,而公開支援碳排放交易立法的太平洋天然氣電力公司則花費了2700萬美元,其碳足跡比南方公司小40倍。
對於一項新研究的作者來說,這兩家電力公司之間的相似之處比它們在全球變暖問題上的立場所表明的要多,並且它們反映了企業在氣候變化問題上游說的趨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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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的研究人員瑪加利·德爾馬斯、林靜慧和尼古拉斯·奈恩-伯奇在他們的報告中表示:“骯髒和清潔的公司都在積極參與遊說,這表明雖然骯髒的公司遊說以維持現狀,但清潔公司將環境法規視為獲得公司層面優勢的機會。”
這項研究上個月發表在《管理學會》期刊上,考察了1141家公司。
作者分析了2006年和2009年的遊說記錄以及2004年和2008年的溫室氣體排放資料。他們的結論是,在氣候立法方面立場鮮明的公司會花費最多的資金來影響國會。
然而,遊說背後的動機是不同的。
對於碳排放量大的公司來說,全球變暖政策通常對其運營構成威脅,而更環保的競爭對手通常將此類政策視為進一步將自己與競爭隔離開來的方式。
作者表示:“業績越來越好或越來越差的公司會花費更多資金來影響氣候變化等有爭議的環境政策問題的結果。”
結果用U形圖表示。它顯示碳排放量最少和最多的公司尤其具有侵略性。
該報告寫道:“雖然證實了汙染更嚴重的公司在政治上更活躍的刻板印象,但我們的研究結果表明,更環保的公司也在爭奪政治影響力。”
研究人員強調了參議員謝爾頓·懷特豪斯(民主黨,羅德島州)的評論,他曾表示,支援環保的公司樂於接受聽起來環保的聲譽利益,而不會積極遊說採取氣候行動。研究結果似乎與這種說法相矛盾。
U形圖還突出了“中間路線”公司——溫室氣體排放量適中,可能既不會因氣候法律的透過而損失也不會獲利的公司——在氣候變化方面的遊說支出最少。
該研究沒有考察透過行業協會進行的政治遊說。雖然法律要求行業團體披露其遊說費用,但並未強制它們披露成員公司為其遊說預算貢獻了多少。
作者發現,汽車和零部件、基本資源、石油和天然氣以及公用事業四個行業將其大部分遊說資金用於氣候變化主題。
這篇文章也出現在《E&E每日》上。
經環境與能源出版有限責任公司許可,轉載自氣候電訊。E&E 在www.eenews.net上提供有關重要能源和環境新聞的每日報道。點選此處檢視原始文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