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密蘇里州弗格森市,邁克爾·布朗被執法人員槍擊身亡不到一個月後,當地警察局向其警官發放了50個可穿戴式攝像機,以便他們可以記錄與公眾的互動。 此後,至少有十幾個其他美國城市——包括佛羅里達州邁阿密海灘和亞利桑那州弗拉格斯塔夫——宣佈了類似的計劃。 這種反應值得稱讚,但警察局長應謹慎行事。
支持者認為,小型防篡改攝像頭將減少警察和公民之間的暴力衝突,因為每個人都知道他們的言行可能會在以後被調取。 然而,支援這一結論的證據尚處於初步階段。 如果沒有周全的政策,也沒有關於如何以及何時使用攝像頭的培訓,就盲目採用這項技術,可能會使情況變得更糟。
“如果因為警官沒有接受培訓,或者他們不瞭解如何維護裝置,導致關鍵事件期間沒有錄影怎麼辦?” 亞利桑那州立大學犯罪學教授邁克爾·D·懷特問道,他最近為美國司法部評估了執法記錄儀。 一個已經學會不信任 civic authorities 的社群可能會懷疑存在掩蓋行為。 這種錯誤發生的可能性相當高:在一項調查中,近三分之一使用執法記錄儀的公共安全機構沒有關於何時或何種情況下應啟動記錄儀的書面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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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使有影片影像,它們也並不總是具有決定性的。 例如,在觀看了 2012 年丹佛市一次逮捕行動的監控錄影後,錄影中一名戴手銬的女子的頭部被撞到牆上,警察局長認為使用武力是適當的。 但該市的獨立監督員認為 это 過度了。 儘管如此,在大多數情況下,即使證據並不總是具有決定性,更多的證據可能最終還是會有所幫助。
到目前為止已發表的五項小型實地試驗表明,攝像頭的使用可能最大限度地減少衝突,這令人充滿希望。 儘管其中幾項試驗由於條件控制不佳而存在偏差,但測試仍然表明,總體而言,執法記錄儀的使用減少了警官動用武力的次數,以及公民對警察行為的投訴次數。
需要更嚴格的研究。 應將選擇用於試用這些裝置的巡邏區域與警官不佩戴攝像頭的類似社群進行仔細比較。 這些比較應在部署前後進行,以建立適當的基線來衡量結果。 並且應將影片記錄與其他措施進行比較,例如社群外展計劃或旨在緩和緊張局勢的警官培訓,以瞭解哪種策略在減少衝突方面更有效。
研究還應解決重要的公民自由問題。 這些影像是否會被用來監視或以其他方式陷害守法公民? 在警察隊伍內部,一些警官擔心,一位不友好的主管可能會翻看影片,尋找輕微違規行為,以破壞警官的職業生涯。 誰有權訪問這些影片? 如果證人的對話被錄音,他們是否會不太願意坦誠發言?
司法部 (DOJ) 的研究和開發部門國家司法研究所正在資助在拉斯維加斯和洛杉磯進行的兩項更大規模的攝像頭研究,這些研究應探討其中一些問題。 預計結果將於 2015 年末開始公佈。
採用執法記錄儀的趨勢很可能勢不可擋。 美國公民自由聯盟 (American Civil Liberties Union) 是監控的傳統反對者,但已謹慎地接受了這項技術。 這種勢頭使制定明確規則和培訓指南的迫切需要變得更加明顯。 計劃使用攝像頭的城鎮和城市應確保社群對這些計劃有持續的發言權,並建立解決影片出現矛盾解讀時的爭議的機制。
最後,司法部 (DOJ) 可能會最終資助購買許多此類攝像頭,它應該只為參與更大規模研究工作並將結果與公眾分享的警察部隊購買裝置。 這樣我們所有人都可以瞭解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