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說棒球傳奇人物尤吉·貝拉曾擔心:“我不想犯錯誤的錯誤。” 與正確的錯誤相對?手機使用與腦癌之間所謂的聯絡就是一個既錯誤又正確的錯誤。自從 20 世紀 90 年代手機成為人們頭部的常見附屬物以來,關於兩者之間存在聯絡的報道就 периодически 浮出水面。就在今年 5 月 17 日,《時代》雜誌報道稱,儘管許多研究發現手機與癌症之間沒有聯絡,“越來越多的科學家對此持懷疑態度,他們認為現有的證據足以向消費者發出警告——在造成大規模傷害之前。”
他們的建議遵循了預防原則,該原則認為,如果某事對大量人群有造成巨大危害的潛在可能,那麼即使在沒有危害證據的情況下,未擔憂者也有責任證明危險並非真實存在。預防原則是一個站不住腳的論點,原因有二:(1)很難證明否定——即沒有影響;(2)它會引起不必要的公眾恐慌和個人焦慮。手機和癌症是預防原則被誤用的一個案例研究,因為不僅沒有流行病學證據表明存在因果關係,而且物理學表明手機幾乎不可能導致癌症。
《時代》雜誌提到的最新否定性發現來自一項耗資 2400 萬美元的研究專案,該專案發表在《國際流行病學雜誌》(International Journal of Epidemiology)上(文章標題為“手機使用與腦腫瘤風險的關係”)。該專案涵蓋了來自 13 個國家的 12,000 多名長期經常使用手機的使用者,其中約一半是腦癌患者,這使得研究人員可以對這兩組人群進行比較。作者的結論是:“總體而言,沒有觀察到使用手機會增加神經膠質瘤或腦膜瘤[兩種最常見的腦腫瘤型別]的風險。有跡象表明,在最高暴露水平下神經膠質瘤的風險增加,但偏差和誤差阻止了因果解釋。長期大量使用手機的可能影響需要進一步調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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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種預防原則的應用是一個錯誤的錯誤。手機不會導致癌症,因為它們發射的能量不足以破壞細胞內部的分子鍵。某些形式的電磁輻射,如 X 射線、伽馬射線和紫外線 (UV) 輻射,能量足夠強大,可以破壞 DNA 等關鍵分子中的鍵,從而產生導致癌症的突變。紅外線、微波、電視和無線電訊號以及交流電形式的電磁輻射太弱,無法破壞這些鍵,因此我們不必擔心收音機、電視、微波爐和電源插座會導致癌症。
手機在這個頻譜中處於什麼位置?根據物理學家伯納德·萊金德在《懷疑論者》雜誌(第 15 卷,第 4 期)上的一篇技術文章中的說法,已知的致癌物,如 X 射線、伽馬射線和紫外線,其能量大於每摩爾 480 千焦耳(kJ/摩爾),這足以破壞化學鍵。綠光光子攜帶每摩爾 240 千焦耳的能量,這足以彎曲(但不會破壞)我們視網膜中的視紫紅質分子,從而觸發我們的感光桿狀細胞放電。手機產生的輻射小於每摩爾 0.001 千焦耳。這比紫外線弱 480,000 倍,比綠光弱 240,000 倍!
即使使手機輻射更強,也只是意味著有更多能量相同的光子,而不是更強的光子。手機光子無法累積成為紫外線光子或產生它們的效果,就像微波或無線電波光子無法做到一樣。事實上,如果維持生命的關鍵分子的鍵可以在手機的能量水平下被破壞,那麼根本就不會有生命,因為來自環境的各種自然能量來源會阻止這些鍵首先形成。
因此,雖然原則上很難證明否定,但在這種情況下,可以說手機不可能傷害大腦——當然,用手機擊打某人的頭部除外。Q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