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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能說出哪種卡車是四輪驅動的,聞起來像牛排,能坐 35 個人嗎?”
早在 1998 年,《辛普森一家》就拿 Canyonero 開玩笑,這是一款大型 SUV,他們顯然是在開玩笑。當時,認為會有人駕駛“12 碼長、兩車道寬、65 噸美國驕傲”的東西是荒謬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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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2024 年,這個笑話離現實並不遙遠。
而我們的現實是,在美國街道上,行人和腳踏車騎行者被殺的人數比過去 45 年中的任何時候都多 —— 僅 2022 年就有超過 1,000 名腳踏車騎行者和 7,500 名行人。
車輛尺寸是這個問題的重要組成部分。城市經濟學家 Justin Tyndall 最近的一篇論文發現,將車輛前端高度增加約 4 英寸(10 釐米)會使行人死亡的機率增加 22%。女性行人或 65 歲以上行人的風險增加 31%,兒童的風險增加 81%。
物理學是不可辯駁的,因此將交通死亡人數上升歸咎於汽車是有一定道理的。事實上,Tyndall 表示,如果腳踏車騎行者被皮卡車而不是汽車撞到,他們死亡的可能性會高出 291%。
然而,汽車製造商長期以來一直聲稱,如果每個人都遵守交通規則,就不會有人死亡。車輛尺寸與這一論斷無關。
我的學科,交通工程學,行為方式也類似。我們低估了自己在使不良結果長期存在方面的作用,以及更好的工程技術在設計更安全的社群和街道方面可以發揮的作用。
數百萬道路死亡事故
不良結果有多糟糕?自 1899 年以來,美國一直在追蹤與汽車相關的道路死亡人數。作為一個國家,我們在 1953 年達到了 100 萬累計死亡人數的門檻,1975 年達到 200 萬,1998 年達到 300 萬。雖然過去幾年的資料尚未釋出,但我估計美國在 2024 年春季的某個時候突破了 400 萬道路死亡總人數。
其中有多少是行人和腳踏車騎行者?分析師在早期並沒有很好地將行人和腳踏車騎行者的死亡人數區分開來,但根據後來的趨勢,我估計美國約有 93 萬行人和腳踏車騎行者被汽車撞死。
我們把其中多少死亡歸咎於大型汽車或糟糕的街道?答案是非常少。
正如我在我的新書《被交通工程師殺死:打破科學是我們交通系統基礎的錯覺》中所展示的那樣,國家公路交通安全管理局稱道路使用者失誤是 94% 的撞車事故、傷害和死亡的“關鍵原因”。
碰撞資料支援這一點。
警方調查撞車事故,並且不可避免地會檢視哪些道路使用者(包括駕駛員、行人和腳踏車騎行者)的過錯最大。這很容易做到,因為在幾乎任何撞車事故中,道路使用者失誤似乎都是顯而易見的問題。
這種方法有助於保險公司弄清楚誰需要付款。它還有助於汽車製造商和交通工程師為所有這些死亡事故開脫責任。除了這 400 萬受害者的家人和朋友外,每個人晚上都能安心入睡,感覺行為不端的道路使用者只需要更多的教育或更好的執法。
但道路使用者失誤只是觸及了問題的表面。
是誰製造了危險的街道?
當交通工程師建造了一條看起來更像高速公路的過寬街道,並且一輛 Canyonero 超速駕駛的司機發生撞車事故時,隨後的撞車資料會指責司機超速。
當交通工程師提供間隔很遠且糟糕的斑馬線時,如果有人亂穿馬路並被那輛超速 Canyonero 司機撞到,則官方撞車報告將指責其中一位或兩位道路使用者。
當汽車製造商製造出可以輕鬆達到限速兩倍的巨型車輛,並在車輛中塞滿分散注意力的觸控式螢幕時,撞車資料仍然會責怪道路使用者對幾乎所有發生的壞事負責。
這些是導致許多所謂的道路使用者失誤的系統性條件。但是,稍微深入瞭解一下就會發現,許多人為錯誤代表了典型的、理性的道路使用者在面對我們擺在他們面前的交通系統和車輛選擇時所表現出的典型的、理性的行為。
更深入地瞭解,您就會開始明白,我們的基本碰撞資料如何讓除道路使用者本身之外的所有人都逍遙法外。每個人都希望採用資料驅動的方法來提高道路安全,但今天對碰撞資料的標準看法卻讓汽車製造商、保險公司和制定車輛安全標準的政策制定者擺脫了責任,而他們卻在不斷擴大這些越來越大的汽車和輕型卡車的尺寸。
這也免除了交通工程師、規劃人員和政策制定者在建立交通系統方面的責任,在這樣的交通系統中,對於大多數美國人來說,出行唯一合理的選擇就是汽車。
理解道路行為
汽車製造商想要銷售汽車並賺錢。如果更大的 SUV 似乎對潛在客戶來說更安全,同時也更有利可圖,那麼很容易看出道路使用者和汽車公司之間的互動(做出看似合理的決定)是如何演變成 SUV 軍備競賽的。
即使這些車輛對行人、腳踏車騎行者和對面車輛中的人來說不太安全,但當前資料驅動的道路安全方法卻忽略了故事的這一部分。
這一切不可能一下子解決。但是,如果繼續一切照舊,汽車製造商和交通工程師將繼續把錢浪費在指責受害者的運動或放置在道路上方的廣告牌上,告訴司機注意道路。
一個更好的起點是改造美國所謂的以資料驅動的道路安全方法,重新認識我們對為之提供資訊的碰撞資料的理解。
關鍵是開始問為什麼。為什麼這些道路使用者會那樣做?他們為什麼不遵守為他們制定的規則?不應為不良的道路使用者行為開脫,但稍微深入挖掘碰撞資料就會發現一個完全不同的故事。
弄清楚哪個道路使用者的過錯最大可能對執法部門和保險公司有用,但它並沒有為交通工程師、規劃人員、政策制定者或汽車製造商提供太多關於他們可以做得更好的方面的見解。更糟糕的是,它讓他們沒有意識到他們可能做錯了什麼。
本文最初發表於 The Conversation。閱讀原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