專家答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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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們會永遠失去指紋嗎?

科學撰稿人凱瑟琳·哈蒙採訪了專家,為您解答

指紋確實可以被移除,無論是故意的還是無意的。《腫瘤學年鑑》2009年5月刊(線上版)報道了後一種情況的一個驚人例子:一名來自新加坡的62歲男子在前往美國旅行時被拘留,原因是例行指紋掃描顯示他實際上沒有指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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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位只被稱為S先生的男子一直在服用化療藥物卡培他濱(商品名希羅達)來控制頭頸癌。這種藥物使他患上了中度手足綜合徵(也稱為化療引起的肢端紅斑),這會導致手掌和腳底腫脹、疼痛和脫皮,顯然還會導致指紋消失。S先生在官員們認定他不是安全風險後被釋放,他說他在開始旅行之前沒有注意到自己的指紋已經消失。事件發生後,S先生的醫生(也是該論文的作者)在網上非正式地找到了其他化療患者抱怨指紋消失的說法。

路易斯安那州立大學法律、科學和公共衛生專案的負責人愛德華·P·理查茲說,其他疾病、皮疹等也可能產生同樣的效果。“僅僅是嚴重的毒葛就能做到這一點。”但他觀察到,“如果不去管它,你的皮膚會以相當快的速度再生,所以除非你對組織造成了永久性損傷,否則它會再生。”

Complete Consultants Worldwide總裁Kasey Wertheim曾為美國國防部和洛克希德·馬丁公司從事法醫和生物識別工作。他說,最常失去指紋的人似乎是瓦工,他們搬運粗糙、沉重的材料會磨損指紋紋脊,以及“與石灰[氧化鈣]打交道的人,因為它確實是鹼性的,會溶解皮膚層”。他還補充說,“秘書們也可能會失去指紋,因為他們整天與紙張打交道。不斷地處理紙張會磨損紋脊細節。”

Wertheim指出,“此外,皮膚的彈性會隨著年齡的增長而降低,所以很多老年人的指紋都很難採集。紋脊變粗;紋脊頂部和溝槽底部之間的高度變窄,所以突出程度降低。”灼傷——無論是熱灼傷還是化學灼傷——也會抹去指紋,但隨後形成的疤痕可以成為獨特的身份標識。

Wertheim說,許多故意毀壞指紋的案例已被記錄在案。通常在這些情況下,人們會破壞形成指紋“模板”的皮膚層和表面的表皮。

他指出,第一個有記錄的毀壞指紋的案例可以追溯到1934年,由人稱“英俊的傑克”克魯塔斯(Theodore “Handsome Jack” Klutas)的大學綁架團伙頭目所為。“當警察最終抓到他時,克魯塔斯掏出了槍,警察開槍還擊,將他擊斃,”Wertheim回憶說。“當他們比較他的屍檢指紋時,警方發現他的每個指紋都被刀割過,導致每個指紋周圍都有半圓形的疤痕。儘管他在媒體上被吹捧,但這仍然是業餘手法;該程式留下了足夠的紋脊細節來識別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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