燃木發電廠——碳中和還是高碳排放源?

環保團體正在向美國環保署施壓,要求其撤回將生物質能排除在氣候法規之外的計劃,他們認為此舉將引發不受監管的碳排放量激增

環保團體昨日向美國環保署施壓,要求其撤回未來三年將生物質能排除在氣候法規之外的計劃,他們認為此舉將促使更多燃料轉向生物質能,並引發不受監管的碳排放量激增。

自然資源保護委員會和南方環境法律中心(SELC)反對美國環保署提出的一項擬議規則,該規則將允許燃燒木質廢棄物、垃圾填埋場和乙醇設施在未來三年內免受碳排放法規的約束。

南方環境法律中心的副立法主任納維斯·伯穆德斯在關於該規則的公開聽證會上表示,這項提案將“為燃料轉換提供激勵”,以規避氣候法規。她呼應了其他幾個發言的環保組織的觀點,表示豁免將使這些排放源不受監管,並可能導致比使用煤炭更高的溫室氣體排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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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的核心在於關於碳核算和補充碳庫所需時間的爭議。

過去的聯邦法規接受了這樣一個前提,即以木質廢棄物為燃料的設施是“碳中和”的——僅僅是加速了植物分解時自然發生的碳迴圈。

但馬薩諸塞州去年委託馬諾梅特保護科學中心進行的一項研究表明,根據每種資源的利用效率,燃燒木材獲取能源通常會導致每單位能源的溫室氣體排放量高於使用化石燃料。

該研究基於許多注意事項——包括地理區域、森林土地的管理方式以及是否利用了樹木殘渣或整棵樹木,但其結果表明,從燃煤電廠轉向生物質能實際上可能會在未來幾十年內增加馬薩諸塞州的碳排放量(ClimateWire,2010年7月12日)。

這一發現一直是環保主義者關注此類電廠的碳足跡未得到解決的焦點。

美國環保署辯稱,對該問題提供為期三年的延期將使其能夠進行科學分析,以考慮在多大程度上——如果需要的話——應將這些排放源納入法規。

一些業內人士擔心不確定性

該機構在擬議規則中表示,將審查關於生物源二氧化碳排放的科學,並制定一項關於未來許可要求中應如何核算這些排放的規則。該機構正在接受對該問題的意見,截止日期為5月5日。

包括國家森林所有者聯盟(NAFO)和生物質能電力協會在內的生物質能倡導者昨日對美國環保署研究此事的決定表示歡迎,並重申,1月份生效並影響大型固定汙染源的氣候法規不應適用於他們。

國家森林所有者聯盟主席戴夫·坦尼表示,如果將生物質能視為碳汙染源,將破壞對生物質能作為可再生能源的支援。

坦尼的團體最初向美國環保署提出了豁免請求,他認為,如果木質廢棄物不用於生物質能設施,將無法衡量其用途;因此,任何計算都無法完全解決碳核算問題。

與此同時,生物質能電力協會總裁兼執行長鮑勃·克利夫斯敦促該機構加快最終決定將生物質能排除在外的速度,而不是擬議的三年時間表,以便為潛在的生物質能投資者提供市場確定性。他在準備好的發言稿中表示:“延誤將導致監管不確定性和經濟損害,尤其是在那些持續遭受高失業率和經濟增長乏力的地區。”

聽證會是在上週弗吉尼亞電力公司 Dominion Virginia Power 宣佈預計將其弗吉尼亞州的三座燃煤電廠改造為燃用生物質能之後舉行的。

弗吉尼亞電力公司發言人吉姆·諾維爾在一封電子郵件中表示,無論美國環保署是否批准三年延期請求,該公司都將繼續推進燃料轉換計劃。該公司預計,如果其計劃獲得批准,其生物質能電廠將於2013年上線,並表示這些設施將幫助該公司滿足弗吉尼亞州自願性可再生能源組合標準。

專注於將科學應用於公共政策問題的組織“政策完整性夥伴關係”的高階策略師理查德·威爾斯昨日抨擊了擬議的豁免,稱美國環保署不需要三年時間來研究這個問題。“馬薩諸塞州在九個月內就做得很好,”他指的是馬諾梅特研究。“等待三年將產生嚴重的現實世界影響,”他說。“按照目前的狀況,在此期間建造的每一座工廠都將成為永久的碳汙染源。”

經 Environment & Energy Publishing, LLC. 許可,從 Climatewire 轉載。www.eenews.net, 202-628-65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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