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腦天生就是為了多工處理而構建的,只要任務需要不同型別的感知。一些科學家提出,當大腦處理來自任何感官的資訊時,這些資料隨後會被轉換為抽象程式碼。這種“程式碼中心”理論有助於解釋我們如何將透過一種感官學到的規則轉移到另一種感官。
但是,這也表明我們應該容易混淆同時來自兩種感官的資訊,因為它們都會被簡化為相同的程式碼。為了檢驗這一預測,印第安納大學的克里斯托弗·康威和康奈爾大學的莫滕·克里斯蒂安森評估了人們辨別計算機螢幕上的物體序列或耳機中播放的聲音中的複雜模式的能力。聲音或物體的出現基於兩組複雜的、人為設定的規則,也稱為“語法”。
當語法單獨透過視覺或聽覺訓練呈現時,受試者能夠學習任何一種語法。“程式碼中心”理論會預測,當兩種語法在同一學習過程中透過不同感官呈現時,受試者應該無法區分它們。但事實並非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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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反,他們僅在透過學習時使用的相同感官刺激呈現語法時,才認為該語法是正確的。令人驚訝的是,無論語法是一次呈現一個還是透過不同感官一次呈現兩個,人們學習語法的效果都一樣好——這對多工處理者來說是個極好的訊息。但是,如果兩種語法都使用非常相似的刺激呈現,例如兩組抽象形狀或兩組虛構詞彙,則表現會直線下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