未使用處方藥儲存庫面臨的障礙

各州立法設立的未用藥物捐贈計劃成效有限

美國人每年在處方藥上花費約 2000 億美元。自 1997 年以來,為了控制成本,美國已有 37 個州頒佈立法,允許患者、其家人和醫療機構通過當地藥房回收良好、未使用的藥物,捐贈給缺乏足夠保險的患者。原則上,成千上萬的患者可以從這些“藥物儲存庫”法律中受益。然而,儘管這些努力的初衷是好的,但實際問題阻礙了此類計劃的廣泛實施。

這些法律的指導方針,最初是由於癌症患者家屬的遊說努力而開始的,在全國範圍內相當一致。捐贈的藥物必須採用密封的、防篡改的包裝,並且通常必須在距其有效期不超過六個月的時間內。如果藥物的下一位使用者因該藥物而遭受意外傷害,藥房不承擔責任。一些儲存庫只接受抗癌藥物;另一些則接受所有處方藥(麻醉品和助眠藥除外)。一些州接受來自家庭藥箱的未用藥片,而另一些州則出於安全考慮,只允許來自專業機構(如療養院)的捐贈。

根據這些規定,愛荷華州在 2007 年收集了超過 30 萬粒藥片,零售價值約為 29 萬美元,並將它們分發給了約 780 名患者。從塔爾薩地區的療養院回收藥物每年為俄克拉荷馬州節省約 12 萬美元。然而,與這種做法的潛力相比,這些成功微不足道。根據美國癌症協會的資料,截至 2008 年 6 月,只有大約三分之一制定了儲存庫法律的州擁有實際運作的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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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問題是資金:接受捐贈的藥房不希望承擔藥物未使用時產生的危險廢物處理費用。由於沒有處理和加工捐贈藥物的報銷程式碼,藥房必須願意完全以慈善為基礎運營儲存庫。儘管法律條文如此,但許多藥劑師仍然擔心,如果藥物被證明有缺陷,他們會面臨訴訟。儲存藥物,尤其是在需要冷藏的情況下,也會帶來自身的問題和成本。

醫生本身也一直不願引導患者使用儲存庫。許多醫生認為捐贈藥物風險過高,因為無法確定其來源。“我們不會在不確切知道藥物一直以來的去向的情況下將任何藥物交給任何人,”聖安東尼奧的私人血液學家和腫瘤學家羅傑·里昂斯說,他認為這個過程類似於透過網際網路或外國藥房配藥。“我最終有責任確保在我護理下的患者獲得正確的藥物,所以我不會冒險。” 里昂斯還認為對儲存庫的需求不大:“對於我們無法為他們獲得免費藥物的患者,如果我們無法以其他方式負擔得起,這種情況非常少見。”

無法確保穩定的供應也是一個問題。負責威斯康星州藥物儲存庫計劃的道格·恩格爾伯特指出,如果藥房本月有捐贈藥物,下個月卻沒有,患者可能會遭受潛在的有害治療中斷。他說,醫生“可能會對儲存庫感到擔憂,因為它不能保證供應。”

恩格爾伯特列舉了一些法律要求,認為這些要求阻礙了這些計劃的有效性。例如,由於藥物將在不到六個月內到期而被排除在外,這大大減少了符合條件的捐贈品的供應,這可能過於謹慎,因為許多藥物將在該時間範圍內被領取和使用。由於防篡改密封條無法開啟,即使是幾乎整瓶的藥物也無法捐贈。這項要求實際上將捐贈限制在密封在泡罩包裝中的藥片上——在行業內也稱為單劑量包裝。

“很少有藥物採用單劑量包裝,”恩格爾伯特評論道,“因此,很少有藥物符合捐贈條件。” 此外,缺乏資金使得許多計劃變得繁瑣。例如,如果沒有參與藥房及其當前庫存的資料庫,潛在的接受者需要致電每個註冊網點,詢問他們的處方藥是否可用。

為了提高儲存庫法律的效用,健康顧問、藥劑師和志願者已經部署了各種策略。一些診所正在將儲存庫納入其正在進行的患者援助計劃中。其他努力則側重於特定藥物,例如患者常常無法耐受的高成本抗癌藥物。

教育也很關鍵:藥房櫃檯可以提供有關消費者如何處理未用藥物的資訊。正如恩格爾伯特指出的那樣,預先解決包裝問題——例如增加泡罩密封的使用——可能有助於滿足安全要求。

許多專家和患者倡導者對藥物儲存庫仍然持樂觀態度。美國癌症協會的高階政策分析師莎拉·巴伯指出,全國範圍內的趨勢表明確實存在需求。她認為,這些計劃“未來將變得更加容易,更加實用”。

注:本文最初以標題“傳播健康”印刷。

傑西卡·瓦普納 是一位科學記者。她是《壁病》(2020 年)和《費城染色體》(2014 年)的作者,這兩本書均由 The Experiment 出版社出版。瓦普納居住在紐約州北部。

更多作者:傑西卡·瓦普納
大眾科學雜誌第 300 卷第 2 期本文最初以標題“未使用處方藥儲存庫面臨的障礙”發表於大眾科學雜誌 第 300 卷第 2 期(
doi:10.1038/scientificamerican022009-6T6mUWJ5Kmt6IUYpuqQds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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