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麻研究

目前對大麻研究的限制是荒謬的

加入我們的科學愛好者社群!

人腦自然產生並處理與大麻Cannabis sativa),更廣為人知的大麻中發現的化合物密切相關的化合物[參見Roger A. Nicoll和Bradley E. Alger的“大腦自身的大麻”]。這些化合物被稱為內源性大麻素或內源性大麻素。正如《自然醫學》雜誌在2003年所說,“內源性大麻素系統在幾乎所有疼痛、記憶、神經退行性變和炎症的範例中都起著重要作用。”該雜誌接著指出,大麻素的“臨床潛力是巨大的”。這種潛力可能包括治療疼痛、神經損傷、化療相關的噁心、與艾滋病相關的消瘦等等。

然而,過時的法規和態度阻礙了對大麻的合法研究。實際上,美國生物醫學研究人員可以更容易地獲取和研究可卡因。大麻被歸類為所謂的 Schedule 1 藥物,與 LSD 和海洛因並列。因此,它被定義為可能使人上癮且沒有醫療用途,這在這種情況下變成了一個自我實現的預言。

任何試圖研究大麻的研究人員都必須透過美國國家藥物濫用研究所 (NIDA) 獲取。美國的科研作物在一個單一的設施中種植,被認為不如街頭容易獲得的大麻有效力,因此在醫學上不太有趣。因此,合法供應對於研究大約 60 種可能具有醫療應用的大麻素來說是一個糟糕的途徑。


關於支援科學新聞

如果您喜歡這篇文章,請考慮透過以下方式支援我們屢獲殊榮的新聞報道 訂閱。透過購買訂閱,您正在幫助確保未來能夠繼續講述關於塑造我們當今世界的發現和想法的有影響力的故事。


這個系統產生了意想不到的,幾乎是滑稽的後果。例如,它創造了一個研究用大麻的市場,“買家”用期刊合著權與已經擁有大麻儲備或許可證的“賣家”進行交易。政府也可能在某種結果中擁有既得利益。一位科學家講述了一個研究大麻潛在醫療益處的科研經費申請。NIDA 拒絕了該申請。那位科學家重寫了申請,強調尋找大麻的負面影響。該研究獲得了資助。

有些人可能會爭辯說,研究人員不需要研究這種藥物——畢竟,還有屈大麻酚(Marinol),一種大麻主要活性成分四氫大麻酚或 THC 的合成版本;它可以緩解噁心並刺激食慾。但是,與大麻相比,患者通常對屈大麻酚感到失望。《新英格蘭醫學雜誌》1997 年的一篇社論指出,“很難滴定這種藥物的治療劑量,而且它沒有被廣泛處方。相比之下,吸食大麻會迅速提高血液中活性成分的水平,因此更可能具有治療作用。”

合理的做法是讓美國研究人員更容易地至少檢查大麻是否具有可能的醫療益處。在禁毒戰爭中毫不懈怠的英國也採取了這種方法:政府已授權一家制藥公司種植不同品種的大麻用於臨床試驗。

這種呼籲進行大麻研究並不是秘密地推動藥物合法化——放寬研究障礙並不需要對大麻進行重新分類,也不會對各州批准有限使用醫用大麻的決定產生任何影響。正如《美國醫學會雜誌》1995 年的一篇社論所說,“我們並沒有要求讀者立即同意我們關於大麻在醫學上有用的肯定,但我們希望他們能做更多的事情來鼓勵公開和合法地探索其潛力。”在幾乎十年進展甚微之後,我們重申這種觀點。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