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政府不再優先起訴醫用大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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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巴馬政府今天宣佈,對於那些為了州政府批准的醫用目的而購買和銷售大麻的人,聯邦政府不應將其作為逮捕或起訴的目標。

在十幾個州以上,大麻對於某些規定的醫用用途是合法的,例如減輕疼痛或治療青光眼。然而,根據聯邦法律,它仍然是非法的,布什政府時期一直如此對待,該政府鼓勵聯邦機構追究那些根據允許醫用大麻的州法律使用或分銷大麻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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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宣告今天由副司法部長大衛·奧格登在一份備忘錄中釋出,表明新的建議主要是為了減輕司法部的工作負擔,並且“不‘合法化’大麻”。因此,備忘錄指出,“對於癌症或其他重病患者,如果他們根據適用的州法律,將大麻作為推薦治療方案的一部分使用,那麼對他們的起訴不太可能是有效利用有限聯邦資源的方式。”

執法政策的改變並不改變政府在其他持有和分銷案件上的立場。正如備忘錄明確指出,“國會已經認定大麻是一種危險藥物,非法分銷和銷售大麻是嚴重的犯罪行為。”

允許某些醫用大麻使用的州包括:阿拉斯加州、加利福尼亞州、科羅拉多州、夏威夷州、緬因州、馬里蘭州、密歇根州、蒙大拿州、內華達州、新墨西哥州、俄勒岡州、羅德島州、佛蒙特州和華盛頓州。

司法部備忘錄釋出不久之後,《紐約時報》報道稱,洛杉磯宣佈將開始嚴厲打擊當地1000多家大麻藥房,其中許多藥房可能正在非法盈利。

在研究領域,醫用大麻也遇到了不少阻礙。今年年初,一項建立專門研究醫用大麻潛在應用的實驗室的申請遭到美國緝毒局的拒絕。然而,密西西比大學有一個名為“大麻專案”的實驗室,為了研究目的種植這種植物已經超過40年。

圖片來源:Caveman 92223,經由 Flick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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