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奧巴馬政府的至少一些成員計劃呼籲結束化石燃料補貼,作為下週G20經濟領導人峰會的一部分,理由是此舉將帶來從改善能源安全到應對氣候變化的積極影響。但是美國政府為此支付了多少錢呢?根據環境法研究所今天釋出的一項新分析,在2002年至2008年期間,大約為720億美元。
其中超過540億美元是以23種不同的稅收抵免的形式提供給石油、煤炭和天然氣生產商的,包括海外生產商,其中大部分是美國稅法的永久性條款。 只有183億美元是用於研發和其他用途(如戰略石油儲備)的贈款和其他直接現金。
風能、太陽能和水力發電等可再生能源總共獲得了近290億美元的補貼,其中大部分也是以稅收抵免的形式,儘管在這種情況下,這些抵免在設定的期限後會到期。而超過一半的可再生能源補貼——168億美元——用於生產玉米乙醇,這是一種有爭議的生物燃料,可能會削減食品供應,並造成重大的環境後果,包括溫室氣體排放和擴大的肥料徑流造成的死亡區。
報告的作者寫道:“絕大多數聯邦政府對化石燃料和可再生能源的補貼都支援了在使用時排放高水平溫室氣體的能源。” “這些數字提出了一個緊迫的問題,即是否可以將稀缺的政府資金更好地分配,以推動美國走向低碳經濟。”
當然,並非所有的化石燃料補貼在這方面都是壞的:對碳捕獲和封存的研究獲得了23億美元,這可能是防止災難性氣候變化的關鍵,同時我們可以繼續燃燒煤炭。而且還存在一個缺失的環節:核能,因為來自核裂變產生的電力既不是化石燃料也不是可再生能源。 但一旦執行,它就是一種沒有二氧化碳排放的能源。
圖片來源:© iStockphoto.com / Andrew Penne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