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物燃料強制令在法庭石油行業挑戰中倖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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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阿耶莎·拉斯科

華盛頓(路透社) - 美國一家上訴法院週二駁回了石油行業對奧巴馬政府2013年生物燃料強制令的挑戰,裁定政府在決定是否修改可再生燃料使用目標以及修改多少方面擁有“廣泛的自由度”。

美國哥倫比亞特區巡迴上訴法院駁回了煉油商的論點,即環境保護署沒有徹底考慮如何使用可再生燃料積分來滿足聯邦目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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該裁決可能對生物燃料強制令產生廣泛影響,因為各團體正在權衡對環保署專案管理的挑戰。 環保署的最終 2014 年配額將於 6 月公佈。

《可再生燃料標準》要求到 2022 年,將越來越多的生物燃料(如乙醇)摻入美國汽油和柴油供應中。

美國煉油商需要積累積分,或可再生識別號碼 (RIN),以證明他們已將可再生燃料份額摻入汽油和柴油中。 如果他們不摻混,則需要購買 RIN。

石油行業曾試圖說服環保署降低 2013 年使用 16.55 億加侖生物燃料的聯邦強制令,稱這將給煉油商帶來不應有的負擔。

在其挑戰中,PBF 能源公司表示,環保署在設定 2013 年目標時不應考慮使用 2012 年剩餘的乙醇積分。

“這種說法毫無根據,”法院表示,並補充說,“環保署有權得出結論,正如它所做的那樣,它有廣泛的自由度來考慮一系列適當的因素。”

達美航空的子公司 Monroe Energy 運營著賓夕法尼亞州的 Trainer 煉油廠綜合體,該公司表示,環保署決定不削減 2013 年生物燃料目標,並沒有考慮到公司可能需要結轉一些乙醇積分以供 2014 年使用,當時環保署最終確定了 2013 年的目標。

該公司表示,去年 RIN 價格的飆升可能使 Monroe 損失超過 1 億美元。

但法院裁定,昂貴的燃料積分不足以保證撤銷該目標,並且“沒有理由僅僅因為 RIN 比往年更昂貴就斷定 2013 年的標準是非法的”。

法院補充說,較高的 RIN 價格應激勵人們投資更多的燃料基礎設施和燃料供應的多樣化。

法院指出,對 2013 年生物燃料規則的其他挑戰尚未作出裁決。

生物燃料強制令是在燃料需求預計穩步上升時構想出來的。

但經濟放緩和汽車效率的提高使燃料使用停滯不前,使國家走上了一條道路,即生物燃料強制令將要求比美國燃料市場目前能夠吸收的更多的乙醇使用量。

正是所謂的“摻混牆”的逼近推高了 2013 年的 RIN 價格。

 

(勞倫斯·赫利補充報道;霍華德·戈勒、羅斯·克拉斯尼和黛安·克拉夫特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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