編者按:這篇文章最初發表於 2016 年,並在 2017 年拉斯維加斯槍擊事件後進行了更新。 這篇文章在 2018 年 2 月 14 日發生在佛羅里達州帕克蘭市瑪喬麗·斯通曼·道格拉斯高中 的大規模槍擊事件之後再次被提出。
美國又經歷了一起大規模槍擊事件,這次事件發生在內華達州拉斯維加斯大道上的曼德勒海灣度假酒店和賭場。據報道,這是美國曆史上死亡人數最多的大規模槍擊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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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為一名犯罪學家,我回顧了最近的研究,希望能揭穿一些常見的誤解,這些誤解在我聽到的關於每次發生大規模槍擊事件時都會湧現的討論中悄然出現。
#1:擁有更多槍支並不能讓您更安全
我進行的一項關於大規模槍擊事件的研究表明,這種現象並不侷限於美國。
1983 年至 2013 年間,其他 25 個富裕國家也發生了大規模槍擊事件,但美國的大規模槍擊事件數量遠遠超過了同一時期研究中包括的任何其他國家。
美國在那 30 年期間發生了 78 起大規模槍擊事件。
在美國以外,經歷大規模槍擊事件最多的國家是德國——發生了 7 起槍擊事件。
在其他 24 個工業化國家中,總共發生了 41 起大規模槍擊事件。
換句話說,美國的大規模槍擊事件數量幾乎是其他 24 個國家在同一 30 年期間的總和的兩倍。
另一個重要的發現是,大規模槍擊事件和槍支擁有率高度相關。槍支擁有率越高,一個國家就越容易發生大規模槍擊事件。即使從分析中撤回美國的事件數量,這種關聯仍然很高。
聯合國毒品和犯罪問題辦公室也發現了類似的結果,該辦公室指出,槍支擁有率較高的國家,槍支兇殺率也較高。
我的研究還表明,大規模槍擊事件傷亡人數與槍支死亡總人數之間存在很強的相關性。然而,在最後的分析中,這種關係似乎主要受到美國極高的槍支死亡人數的驅動。當從分析中撤回美國時,這種關係就會消失。
#2:槍擊事件更加頻繁
哈佛大學傷害控制研究中心最近發表的一項研究表明,大規模槍擊事件的頻率正在隨著時間推移而增加。研究人員透過計算大規模槍擊事件發生之間的時間來衡量這種增加。根據研究,大規模槍擊事件發生的間隔天數從 1983 年至 2011 年期間的平均 200 天減少到 2011 年以來的 64 天。
大規模槍擊事件最令人震驚的是,這種上升趨勢與美國整體故意殺人率的下降趨勢相反,美國整體故意殺人率自 1993 年峰值以來下降了近50%,而歐洲的故意殺人率在2003 年至 2013 年間下降了 40%。
#3:限制銷售是有效的
由於美國憲法第二修正案,美國的槍支許可法律較為寬鬆。這與大多數發達國家形成對比,這些國家都有嚴格的法律。
根據犯罪學家喬治·牛頓和富蘭克林·齊姆林的一項開創性著作,寬鬆的槍支許可法律指的是這樣一種制度,即除特別禁止的人群外,所有人都可以購買槍支。在這種制度下,個人不必為購買武器辯解;相反,許可機構有責任證明拒絕槍支購置的理由。
相比之下,嚴格的槍支許可法律指的是這樣一種制度,即想要購買槍支的個人必須向許可機構證明他們有正當理由獲得槍支——例如在射擊場使用或去狩獵——並且他們表現出“良好品格”。
採用的槍支法律型別具有重要影響。槍支許可法律更嚴格的國家,槍支死亡人數較少,槍支擁有率也較低。
#4:歷史比較可能存在缺陷
從 2008 年開始,聯邦調查局使用了大規模槍擊事件的狹義定義。他們將大規模槍擊事件限制為個人——或在極少數情況下,不止一人——“在單次事件中殺死四人或更多人(不包括槍手),通常在單個地點”的事件。
2013 年,聯邦調查局改變了其定義,從“大規模槍擊事件”轉向將“活躍槍手”定義為“在封閉和人口稠密地區積極參與殺人或企圖殺人的個人”。這一變化意味著該機構現在包括死亡人數少於四人,但多人受傷的事件,例如 2014 年在新奧爾良發生的槍擊事件。
定義的這種變化直接影響了研究中包含的案例數量,並影響了 2013 年前後進行的研究的可比性。
更令人不安的是,一些關於大規模槍擊事件的研究人員,如東北大學的犯罪學家詹姆斯·艾倫·福克斯,在其研究中納入了幾種不能定義為大規模槍擊事件的多種兇殺型別:例如,滅門慘案(一種家庭暴力形式)和團伙謀殺。
在滅門慘案的情況下,受害者完全是家庭成員,而不是隨機的旁觀者。
團伙謀殺通常是為了利潤而犯罪,或者是對敵對團伙或團伙成員(線人)的懲罰。這些兇殺案不屬於大規模槍擊事件的分析範圍。
#5:並非所有大規模槍擊事件都是恐怖主義
記者有時將大規模槍擊事件描述為國內恐怖主義的一種形式。這種聯絡可能會產生誤導。
毫無疑問,大規模槍擊事件是“可怕的”,並且“恐嚇”了事件發生的社群。然而,並非所有參與大規模槍擊事件的活躍槍手都有政治資訊或動機。
例如,2015 年 6 月發生在南卡羅來納州查爾斯頓的教堂槍擊事件是一起仇恨犯罪,但聯邦政府並未將其判定為恐怖主義行為。
大多數活躍槍手都與精神健康問題、欺凌和心懷不滿的員工有關。活躍槍手的動機可能多種多樣,包括個人或政治動機,通常並非旨在削弱政府的合法性。常見的動機是復仇或尋求權力。
#6:背景調查是有效的
在發達國家進行的大多數嚴格的背景調查中,公民需要接受槍支操作培訓,獲得狩獵許可證或提供射擊俱樂部會員證明。
個人必須證明他們不屬於任何“禁止群體”,例如精神病患者、罪犯、兒童或有暴力犯罪高風險的人,例如有威脅他人生命警察記錄的個人。
底線是。有了這些規定,大多數美國活躍槍手將被拒絕購買槍支。
本文最初發表於The Conversation。閱讀 原始文章。
